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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高校去行政化需更多改革突破口
廖德凯
2015年03月11日

大学去行政化问题一直是两会热点,今年也不例外。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2015年两会提案依然关注大学去行政化问题,他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关键在于政府简政放权。全国人大代表、北大校长林建华认为,高校行政化倾向是因为“走得太远忘记了为什么出发”。而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龚克在谈到自己的职务后面加了副部级时,直接表示“这是很丢人的事”。

副部级“很丢人”,当然不是说级别低了,而是作为教育家,要靠行政级别在社会上赢得尊重、获得工作支持,事实上,这是高校行政化教育体系的丢人。高校去行政化已经说了多年,也“做”了多年,如今却依然如故,一方面要找高校自身原因,另一方面则在于突破口的选择。

内部改革有时反而增强了行政化

大学去行政化的重点在于大学内部管理。近年来,许多高校、特别是一些著名高校改革动作频繁,但是,大学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并无明显改观,管理者的官僚化趋势并未稍减。究其原因,在于大学管理者依然以行政化方式推动“改革”,改革本身是为了“去行政化”,但很多时候却反而增强了管理的行政化,使内部对行政职务的争取更加热衷。

造成去行政化改革南辕北辙的根源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管理者并不愿意放弃自己“辛辛苦苦”争取到的行政管理职权,不愿意通过改革削减手中权力,许多措施也就在改革的名义下,以促进学术成果的借口,通过职称评定、绩效管理、项目管理等手段,变成了对教育科研更为强化的行政管理;二是许多从事大学行政管理的人员,已经高度官僚化,既不熟悉高校职业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也不了解教育及教育管理的基本规律,所主持或作为直接操刀手的去行政化改革,自然不可能收到好的效果。

因此,如龚校长这般认识到作为教育者以行政级别推动工作“很丢人”,是非常难得的,但却是高校要真正去行政化所必不可少的。

公选校长也非去行政化关键

从外部层面或者说政府层面,近年也有不少举措,其中,教育部扩大直属高校校长“公选”范围曾被认为是大学去行政化的高招,颇受期待。但这一举措固然有其校长职业化、专业化的意义,也有部分去行政化象征价值,却承载不了过多期待。

大学校长公选,其程序及任免体系与其他部门官员的公选并无本质区别——由有相关干部管理权限的党政机构主导,组成公选班子,抽取或选取考官(包括专业考官),按照简章进行各考试环节,确定拟任人选,等额或差额进行考察,相关部门进行任命。在这样的程序之下,选出的校长可以有很高的专业化程度,也可能实现较高的职业化,但由于任免体系没有任何改变,在行政体系上其实与传统的校长产生方式并无根本区别。

通过公选出来的校长,即使没有明确其行政级别,甚至明确其“没有级别”,但由于学校本身级别的存在,以及学校其他校领导、其他干部的级别的存在,校长去不了事实上的级别。按照“由谁产生,向谁负责”的“惯例”,校长依然是向相关部门负责,校长这顶“帽子”的存在,就是级别的存在。更何况,鉴于学校内部管理人员严重的官僚化,如果哪位没有级别的校长要以自己的方式强行处理,很可能还未见成果,便已经被处理了。

去行政化需要更多突破口

去行政化并不等于单纯地去行政级别,而在于如何依法尊重高校的教育主体地位,如何实现内部与外部去行政化的同步化,如何实现行政管理与教育学术的合理自重。高校级别化、管理科层化、行政人员官僚化现象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要解决高校行政化问题,除了坚定不移地从内部外部进行改革外,也要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还要跳出公办高校的视野,站在更高位置寻找突破口。

在我看来,加强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力度,让更多具有教育情怀和教育理想的教育家进入民办高校领域,就是公办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推动力。

大学行政权与教育权、学术权的分离,大学教育权、学术权的保障,是大学是否去行政化的重要标志。保证“三权”的适当距离与“两权”的保障,对于民办高校来说,毫无压力,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让民办高校拥有足够的影响力来撼动公办高校的行政化。

由于教育资源的高度集中,低层级高校要挑战高层次高校地位都几乎不可能,更何况民办高校。但如果没有民办高校的提高,公办高校的去行政化就没有参照物。这有点像国企与民营企业的区别,今天国企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民营企业的高速发展。目前,全国公办高校有两千多所,是否可以选择部分高校进行民营化改革?民办高校是否可以得到公办高校一样的支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15年要继续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高校去行政化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觉得教育部门和各地完全可以进行创新性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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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