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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黎明:性丑闻、谎言与宗教
周黎明
2015年08月28日

广州名人蜡像馆中的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图片摄于2015年8月1日。

自我第一次听说释永信这个名字,他就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人物。

无论人们对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少林寺方丈持何种态度,很多人一直认为释永信过分炒作少林寺。

如今,释永信又面临更严重的指控:上月末自称“释正义”的神秘举报人检举了释永信的“10宗罪”,其真实性尚不可知。在“10宗罪”中,除了“侵占少林财产”,最惹眼的指控还是“玩弄女人”和“养私生子”。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主持还被指控“强奸妇女”和“包养情妇”。

正如之前天主教神父性侵儿童事件一样,这引发了轩然大波,西方媒体也开始大肆宣扬。

这些虔诚的宗教领袖不应该自愿禁欲吗?

然而,人们往往急于谴责犯错者,占领道义上的高地,却似乎忘记对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强奸是严重的犯罪,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而“包养情妇”只违背了其职业道德。

释永信经营下的少林寺不像是宗教机构,倒更像是商业场所,这已不是什么秘密。

这有错吗?

很难讲。

长途跋涉拜访河南登封少林寺的大都是游客,而非信徒。当然,有些游客会留下象征性的捐款,但游览收费真的合适吗?

在中国,其实多数宗教机构也是旅游景点,游客参观时都需要购买门票。在理想状况下,游客与信徒应当被区分对待,但目前只有少数像布达拉宫这样的宗教景点可以做到这点。

这种商业化运营方式似乎是少林寺独有的。

据说,少林寺旗下的机构在全球没有上百家,也有数十家。

释永信称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推广少林佛教文化。

宗教机构拥有附属企业可以被理解。

然而,通过流行文化和全球化传教,少林寺做得最为突出。

当下,应首先由执法者裁决事件的合法性,或是在多大程度上是合法的。

从理论上讲,未被明令禁止的行为即是合法的。

有人认为释永信是穿着僧袍却经营“信仰生意”的精明商人,另一些人则认为他置宗教神圣性不顾,虚伪地利用宗教和旅游赚钱,而这两种观点是不同的。

上述指控一旦被证实,释永信的公众形象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

之前对释永信说得最多的“罪行”就是侵占寺院80%的资产,而寺院却说这只是细节问题。

然而,8月8日,寺院7名内部人士进京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检举释永信曾挪用寺院上百万元资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这其中也包括2006年释永信为购摩托车向释延鲁(举报人之一)借的19万元。释永信随后却声称这属于寺院的花销就没还钱。

释延鲁说,释永信“免费得到了车和19万元现金,而两者都是寺院资产。”

我估计他一定会说车是公务支出,但现金部分就难解释了。这个金额对他来讲不算什么,但正是这样的细节问题能影响全局。

公众也许不会太关注记账和财务这些琐碎的问题,性丑闻才是把人拉下马的大问题。

当然,人们会认为像释永信这样的人可以利用公款勾引女性,而此事件涉及的这些女性甚至都没想要当他的正式妻子。

但这是另外的问题。

一个人可以犯错不犯法,反之亦然。没有财务问题的官员也可能有秘密情人。这种关系不一定要建立在金钱和权力之上。

然而,在这个充满是非的时代,中饱私囊可以吸足噱头,同时,在道德上还起到了教育群众的作用。

不幸的是,真实情况可能更难理解和复杂。

首先,对任何人来说,无论是不是名人,我们都不能动不动就凭着舆论就妄下结论。

在正式判决之前,任何公民都应被认为是无罪的。现在,我们应该先让执法者对事件进行彻底的调查。在集中解决事件前,执法者应该先摒弃谣言。

另一种说法认为,整件事情其实都是商业对手编造的。

不管怎样,无论是为了主持的声誉,还是为了还公共真相,有关部门都应从法律、道德及宗教层面查明释永信是否越界。

将凡事都简单归结为贪婪和宗教商业化的问题是专家们的懒惰说辞。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中国日报专栏作家,双语作家、文化评论人、影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