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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江:泛珠区域协同创新跑出加速度
方明江
2019年11月13日

今年10月22日至24日,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率党政代表团赴广西考察。考察期间,广西、四川两省区签署协作发展专项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共建创新平台、技术联合攻关、推进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培养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大协作力度。

早在2004年6月3日,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下统称“9+2”区域)在广州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03月15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的文件,文件指出,要在“9+2”区域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泛珠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得到稳步提升。

第一,泛珠区域内科技创新统计指标均实现了几何式增长。自2004年泛珠区域合作启动以来,各方合作日益加深,泛珠区域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据不完全统计,自合作以来,在R&D经费投入方面,2010年泛珠区域R&D经费支出达到1349亿元,2018年泛珠区域R&D经费支出达到5511亿元,是2010年的4倍;专利申请数方面,2016年泛珠各省区专利申请数为1004422件,2018年泛珠各省区专利申请数为1411200件,年均增长近20%。不可置疑的是,创新体系的建设促进了科技实力的增长,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在全球经济处于不景气状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情况下,泛珠区域的经济呈现上良好的发展态式,泛珠三角区域丰富的科技资源为新一轮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科技联席会议制度已成为泛珠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决策机构。泛珠区域科技联席会议制度遵循在“自愿参加、市场引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总原则和坚持需求导向、区域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思路下,推进泛珠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实现泛珠区域科技合作的资源优化配置,灵活地处理各方关系,强化科技合作的可操作性,使各成员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截至2018年,泛珠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已经连续举办了16次,且第17次亦确定将在四川省举行。现如今,泛珠区域科技联席会议制度早已是开展省部省院全面合作、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及不断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等建设方面的指挥中枢,为构建一个开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泛珠区域协同创新体系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

第三,创新要素在泛珠区域内加速流动并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一是建立平台,引领泛珠区域合作。每年举行泛珠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总结上年发展情况及明确来年合作议程。二是推进跨省园区合作,有闽粤经济合作区、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试验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吉安(深圳)产业园和广安(深圳)产业园等一批知名合作建设园区,加快技术和产业转移。三是成立各种产业联盟和相关智库机构,比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和泛珠基金等各类联盟,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共享。比如,“泛珠三角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广东、广西、云南共享专家资源的协议》及“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会议”等合作交流机制与平台。

泛珠区域科技合作涉及到政府、产业、金融以及科技基础建设等方方面面。其中,科技投入、信息、资本、人才等科技资源的跨区域整合与重组,既是推动泛珠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泛珠区域科技合作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受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技发展重点、理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泛珠区域科技合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今后,在推动泛珠三角科技合作的进程中,只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得到全社会的积极响应,才能形成共赢的良好局面,促进泛珠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首先,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跑出泛珠区域协调创新体系构建的加速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区域科技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技发展规划与科技资源布局联动机制”、“定期研讨制度”和“重大项目合作选择机制”等统筹科技创新资源的工作和管理机制,增强联席会议推动相关项目组织实施与合作的实际效用,通过不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社会资本集聚,进一步促使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紧密结合,积极推动公共领域内的科技合作,共建“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圈”。

其次,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对话联动机制,跑出泛珠区域协调创新体系构建的加速度。围绕泛珠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对话交流与区域合作决策的长效沟通机制,增强联席会议推动合作的实际效用。同时,要围绕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进行研讨,商定跨省区的重大合作事宜和项目,形成畅通的交流渠道。另外,还要建立泛珠和省市科技工作的联动机制,做好各类省市级规划、产业规划的衔接,积极推进各地市与省有关部门在重大科技计划与项目上有效对接,推进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建立与完善。

最后,进一步完善技术成果的跨区域转化机制,跑出泛珠区域协调创新体系构建的加速度。泛珠区域内经济发展梯度大,各子区域间科学技术发展不平衡并形成“技术鸿沟”,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客观存在的。换言之,区域内“技术鸿沟”的产生,一方面说明技术成果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流动潜力,但另一方面也还反映了要想构建技术成果的跨区域转换机制在技术标准及政策环境等环节上存在着一定的脱节。因此,必须在技术标准、政策配套、人才培养及市场运作等优化对接,形成体制性优势。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会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