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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立法禁止野味瘟疫,不让同一个坑“卡秃噜皮”
吴勇
2020年01月28日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大年初二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三部门,迅速作出在全国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并火速下发《公告》,为控制疫情扩散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美中不足的是,《公告》对停止野生动物交易仍然是暂时性的。《公告》称,自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那么,疫情解除之后呢?歌照唱,舞照跳,野生动物继续吃,等着下一次更加严重的瘟疫?

都说事情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再四。

权威专家认为本次武汉新型肺炎传染路径,很可能和2003年源自广州的非典一样,都是从中华菊头蝠到野生动物,到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再传染到人。历史已经重复了两次,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吗?

我们也可以退一步,相信在本次武汉新型肺炎之后,相关部门提高了警惕,加强了工作力度,对野生动物交易加强了监管。

但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交易的乱象有可能得从根本上的改变吗?中国人会在2003年非典,2019年新型肺炎之后,下一个17年再次遭遇“野味瘟疫”吗?

答案恐怕值得推敲。

因为当下关于野生动物交易存在立法保护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等诸多问题。

根据我国1988年出台、2018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1992年出台、2016年修订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在禁止和限制食用野生动物方面,没有直接规定。

甚至根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检疫许可证等证件后,就能合法售卖野生动物。

媒体此前对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的报道,也从侧面证实了此事。当地的确聚集了一批合法和非法的野生动物交易摊点。

野生动物保护圈认为,目前由林业部门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审批许可的程序和管理存在巨大漏洞。《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售卖行为的合法化,正是野味泛滥问题难解的关键所在。

名为保护、驯养或者养殖,实为非法收购、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性法规反而为野生动物贸易和滥用埋下隐患。也为人类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埋下了雷。

过去数十年间,伴随人类开发自然的加剧,和现代交通工具的普及,由动物跨界传染人类的疾病层出不穷。

如果说,过去考虑野生动物的经济价值,还可以有所姑息,那么在当下中国人均收入达到1万美元,即将迈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立法急需修订。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从非典到新型肺炎,17年连续两次被打脸。少数饕餮之徒对野生动物的口腹之欲,导致多人丧命,酿成全国性的大瘟疫。

惨痛教训说明,“暂时”停止交易,不足以根治“野味瘟疫”,落后的社会管理终将引发更大祸患。一次瘟疫已经造成巨大冲击,何况再三再四,任何国家都经不起这种重复犯错的打击。

粤人无暇自哀而鄂人哀之,鄂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如果不能痛下决心,全面永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第三次、第四次更严重的“野味瘟疫”的大坑可能不仅仅让我们卡秃噜皮!

强烈建议立法机关,能够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从国家层面立法,永久、彻底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这一次,不仅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为了保护人类自己。

因为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人兽平等!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