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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光:“同城化累计互认”是中国户籍制度的重大突破
陈新光
2021年02月04日

2021年1月31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根据《方案》,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这将是2014年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后中国户籍制度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中国人口管理长期基于户籍制度

中国的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户籍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现行户籍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已不能对中国的人口流动进行有效的管理。研究表明,我国户籍制度存在三大弊端:一是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二是迁徙不自由,抑制了劳动力、人才的合理流动;三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城乡两部分居民有不同的社会身份,这两种身份在地位上截然不同,配置的社会资源也完全不一样。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瞒报、拒报及漏报现象严重,足以表明现有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阻碍了农业现代化,也不利于中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

户籍制度全面改革 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中国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深印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桎梏,迫切需要进行改革。2013年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与有关领域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其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2017年,户籍制度全面改革,重点推出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三项制度”、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提高户口办理时效、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等七个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同时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试行“同城化累计互认”是加快人口市民化的重大举措

人口流动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据人口学专家研究表明: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才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2020年可谓是户籍制度开拓创新、全面开花的一年。2019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等户籍改革内容。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推出“居住证、社保缴费年限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经济发展主要由土地、资金、人口和技术要素流动等方面组成,在这些要素里面,人口流动是基础。随着“同城化累计互认”的试点进行,预计中国未来人口管理制度将更灵活,更理性,更符合现代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人口市民化的速度加快,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要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等,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全球化智库(CCG)特邀研究员、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