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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良好创新环境,持续释放创新势能——《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的改革试点的意见》的评述
王 鹏
2023年07月19日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的改革试点的意见》。该意见一经发表,各大媒体就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该意见充分呼应了社会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社会各界对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

本次意见强调将推动高校教师、科研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作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价值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进一步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创造活力。

收益分配更合理 绩效考核更明确 营造创新生态

1.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本次改革专注于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构建体现人力资本价值的薪酬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分配自主权,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改革将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改革

首先,该改革明确设定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用于判断实质性进展;立项评审应审核绩效目标、结果指标与指南要求的相符性;要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难以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及时予以调整或取消后续支持。

其次,需要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逐项考核结果指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作出明确结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迟验收。

最后,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以及相关研发、管理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在后续项目支持、表彰奖励等工作中给予倾斜。

3.强化创新生态制度改革

 首先,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的高低关乎科技创新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供给,关乎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更关乎能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调创新转移转化机制,将推动资源禀赋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其次,推进科技创新治理,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应通过建设性举措,不断优化和完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通过树立创新生态理念、完善科技金融模式、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扩展创新生态空间、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具备更高服务水平、更高决策水平、更高创新水平的科技创新治理格局。

同时,强化依托新技术新应用创新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势,创新治理理念、思路、方法,驱动科技创新治理从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

规范制度指明方向,薪酬改革不容忽视

当前我国科技人才队伍规模居世界前列,然而创新型人才结构尚未完全合理,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激发。

1.科研环境不利于潜心研究

目前中国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薪酬工资制度,二是协议工资制度。二元工资制度是应用范围较普遍的制度,中国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实行三元工资制,主要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和科研绩效三部分构成。该分配制度相当一段时间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但基础研究领域高水平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为了获取更高工资,也滋生出了一些现象——科研人员不断申请竞争性科研项目,从更多项目中获得更高绩效,不利于科研人潜心研究,影响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突破,多头竞争也存在降低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风险。长聘工资制度随着近年来各大高校探索的长聘制产生。

2.体制机制的不顺畅

体制机制的不顺畅,影响了科研工作的开展。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着不够灵活的情况,限制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转化。人才对外开放度不高,缺乏竞争优势,人才流动不畅,无法得到有效的配置。

3.科研人员对激励效果不明显

同时,人才评价和科技成果评价存在问题。评价标准相对单一,分类评价不够全面,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的自主权落实不够。现行的激励机制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无法有效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因此,对高等学校和科技院所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试点是十分必要的。

4.经费使用不灵活

首先,部分科研人员凭主观经验编制预算,基本没有标准依据,没有预算审核论证,而科研单位则比较重视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忽视对科研预算经费的管理,导致项目预算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课题经费的成本支出。

其次,科研经费“有钱花不出去”的现象仍存在。项目主管部门往往根据自身科研资金的充足与否来确定下拨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的多少,极少从科研项目的实际出发经过调研、论证确定拨付经费,造成了部分科研项目资金冗余,项目结项后仍有大量剩余资金。

此外,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科研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宽松,没有明确使用标准和办法,没有限制支出的范围,导致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经费支出不及时,部分经费开支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不完整,反映的支出事项与项目任务关系不清晰等现象。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我们有望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如今世界经济面临挑战,国际经济政治格局也复杂多变,更需要我们主动开发,扩大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需要我们对科技创新领域保持开放态度,加强开放和合作。而中央深改委出台意见给予科研人员良好的科研环境,持续激发科研创新潜力,其意义非常重大。

革新之路需要各界落实

为了确保意见的有效实施,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和高校科研机构发挥着关键作用。地方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以确保改革试点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推进。建立科技创新的支持体系,提供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场地资源和基础设施,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条件。同时,高校科研机构应积极参与改革过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与配合,共同推动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高校科研机构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参与实际科技项目的研发,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政策制定和考核评价也需要形成合力。改革措施应与相关的政策、评价和考核机制相结合,形成统一的推动力量。应加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衔接,确保改革的政策措施与考核评价体系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建立科研项目的评估机制,科学评价科研人员的绩效和贡献,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和引导,使其能够真正反映人才的价值和能力。应加大对科研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提供稳定的研究经费,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具有长期影响力和战略性意义的科研项目。

此外,各界应更加开放和包容地对待科研人员,给予他们充分的自主权和专业发展空间。尊重科研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创新思维,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支持,鼓励他们敢于探索、创新,为科技进步做出更大贡献。社会各界应加强与科研人员的交流和合作,组织专题研讨会、学术论坛等活动,促进科研成果的交流和共享。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回报,激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科研工作。

总而言之,只有各界共同努力,加强落实改革试点的各项要求,才能推动高等学校和科技院所薪酬制度的革新之路取得实质性成果。通过多方合作和共同努力,我们将为培养更多优秀科研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这需要政府、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产业界、社会各界以及教育界的紧密合作和支持,共同推动革新之路的持续发展,为实现科技创新和社会繁荣而努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建立起更加公正、有效的科研体制,为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铺就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吕佳珊】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北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数据资产化研究院执行院长,南昌理工学院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