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  >>  正文
“狐媚”因美而遭厄运,晴雯的枉死是对封建社会的血泪哭诉
王永利
2025年06月30日

晴雯的美被视为“狐媚”,怕他勾引坏了宝玉,而被遭驱逐,最后病死在冤屈中。晴雯“因美获罪”与古希腊神话中海伦的命运异曲同工——美貌本是天赋,却被权力话语定义为“祸水”。晴雯的悲剧揭示了一个永恒命题:当个体的美与精神超越时代规训时,最终成为被毁灭的理由。

一、晴雯确实长得美,“天生丽质难自弃”

在《红楼梦》所塑造的众多女子形象中,晴雯无疑是一抹最凄厉的亮色。她非小姐,更非主妇,仅是一名被卖入贾府、被命运裹挟的卑微女奴。但是,她“风流灵巧”,以艳压群芳的视觉冲击和个性十足的人格魅力,给中外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红楼梦》书中对晴雯外貌的直接刻画虽散见各处,却字字如绘。第三十一回,宝玉看晴雯“睡在熏笼上,鬓松钗歪,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脂砚斋批语点明“此处暗伏黛玉影子”,其病态美与黛玉的“风流态度”形成镜像。而她的外形确有几分像林黛玉,“风流灵巧”,超越一般女子脂粉的庸俗,举止之间流露着灵秀之气。

她毫无做作流露出生命本真之美,如撕扇时“嗤嗤笑响,眼波流转”,补雀金裘时“因病体纤弱,伏在枕上补衣,灯光下青丝散落,指尖银针闪烁”,动态场景中透出兼具娇憨与坚韧的生命力,散发出人性光辉。

而她的气质之美,更是超越身份的“贵气”与“傲骨”,与袭人“本分稳重”、平儿“温柔和顺”不同,晴雯的美带着“刺”。贾母称她“这些丫头中,就只她生得好些,言谈针线多不及她”(第七十八回),“生得好”三字出自贾府灵魂人物之口,其赞美的分量很重。而宝玉赞她“素日口角锋芒,却心底透亮”,其豁达之美与“锋芒”共生,恰似带刺的玫瑰。

二、美成为原罪,美被毁灭,映射出封建社会“吃人”血淋淋的本质

晴雯的美,成为她的“原罪”,正是这份过于耀眼的美,加速了她的陨落。王夫人判定晴雯有罪的依据极具讽刺性:“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第七十四回)。王夫人本对黛玉不满意,不愿意她做儿媳妇,那么外形像林黛玉的晴雯岂不更遭不公正的待遇?这种将外貌与道德挂钩的逻辑(怕勾引坏了宝玉),本质上是礼教对“自然美”的扼杀。王夫人骂她“妖精似的哄宝玉”,她却在死前喊出“我清清白白,从未做那等事”,以撕裂衣服展示瘦弱病体来抗争,这种“自证清白”的惨烈,是对封建礼教血淋淋的控诉。晴雯的悲剧证明:在封建伦理体系中,任何不符合“规训标准”的生命力(无论是容貌、才情还是性格),最终都会被冠以“不贤”“不正”的罪名绞杀。

贾宝玉作为晴雯的主子,却无力保护她。其一是子权对母权的绝对服从。王夫人作为贾政正妻、宝玉生母,拥有处置家中奴婢的绝对权力。王夫人以“狐狸精带坏宝玉”为由下令撵走晴雯时,宝玉“虽心下恨不能一死,却只不敢多言”。其二是贾府内宅事务由女性长辈主导,男性主子(尤其是未成家的公子)对丫鬟去留的话语权极为有限。晴雯被逐时,宝玉试图向王夫人求情,却被斥为“你不用和我胡缠”(程乙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更以“等我回过了你父亲,再处理你”相威胁。这种权力结构使得宝玉在涉及内闱的“风化问题”上,根本无法与母亲抗衡。

晴雯被逐并非单一事件,而是王善保家的进谗、袭人暗中忌惮、婆子们集体构陷的结果(第七十四回)。这也和晴雯平时言辞犀利、刻薄有关。她嘲讽袭人“连个姑娘还没混上,就称起‘我们’来了”;她怒斥小红“有本事你就攀高枝去”。而抄检大观园激发了奴婢之间群体恶意的释放,这种群体性的恶意构成一张无形之网,在封建家族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生存法则下,晴雯必将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三、晴雯的文学隐喻,曹雪芹超凡的悲剧美学设计

程乙本《红楼梦》中晴雯绣像画背面的诗赞为:“丽质何因犯主威,披裘人自泣斜晖。可怜白骨添新冢,蔓草荒烟蝶乱飞。”方形印文题作「芙蓉女儿」。这首诗与第五回晴雯的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形成深刻互文,共同勾勒出晴雯的悲剧命运,构建了一种“美被毁灭”的悲剧范式。

曹雪芹塑造晴雯这一角色,承载了多重文学隐喻与社会批判功能。其一是“理想人格”的超越等级隐喻。晴雯虽为女奴,却心性光明磊落(如撕扇时的率真),才情超越群芳(病补雀金裘的绝技)。晴雯临终前咬断指甲赠予宝玉,喊出“我已知你心了”(第七十七回),将传统士大夫的知己之谊转化为超越主仆关系的情感共鸣,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伦理规训,即便身为奴婢,晴雯仍以“心比天高”的姿态,完成了对封建等级制度的审美性超越。

其二是作为“悲剧美学”的核心载体,晴雯的死阐释了“美被毁灭”的终极命题,晴雯之死与黛玉之死的互为镜像,让晴雯成为黛玉悲剧的预演与注脚。这种“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鲁迅语)的叙事策略,使晴雯之死超越个体悲剧,升华为对“美为何易碎”的哲学叩问,暗合《红楼梦》“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终极命题。

其三是凸显人类普遍存在的困境。晴雯被逐时“四五个人扛起来去了”(第七十七回)的场景,活画出封建家族对奴婢的物化本质。她的哥哥吴贵媳妇贪图赏钱,对妹妹的死漠不关心,更暴露了底层社会在制度压迫下的人性异化。曹雪芹通过晴雯的死和宝玉的“无力”,将个人悲剧升华为普遍存在的困境。晴雯死后,宝玉撰写《芙蓉女儿诔》,其中“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的呐喊,实则是对整个封建伦理体系的控诉。这种无力感越强烈,越能凸显“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悲剧主题。

其四是作为“宝玉觉醒”的催化剂,从“情痴”到“出家”的命运抉择。晴雯死后,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中写下“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的句子,更被黛玉听后“忡然变色”,暗示宝玉终于意识到,仅凭个人情感无法对抗整个吃人的制度,加速了他对“仕途经济”的彻底决裂。此后他更加厌恶“仕途经济”,甚至对贾政的训诫“置若罔闻”(第八十二回),晴雯死后,再加上林妹妹之死,实则斩断了宝玉与封建秩序最后的妥协可能,使其成为彻底的“叛逆者”。

晴雯打破了东西方文学中“女仆必温顺”的刻板模式(如《悲惨世界》芳汀的隐忍),其“宁为玉碎”的刚烈性格,早于契诃夫《带阁楼的房子》中娜佳的觉醒近百年。据美国普渡大学2023年“世界文学经典人物调查”显示,晴雯在非华裔读者中最具吸引力的特质是“不向命运妥协”,其人气超过《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被视为“东方版简·爱”。

晴雯的意义,远超出一个丫鬟的个体命运。她是曹雪芹在封建黑夜里点燃的一支火炬——以“心比天高”的姿态对抗“身为下贱”的宿命,用破碎的生命证明:即便在最窒息的制度下,人性的光芒也从未真正熄灭。当她咬断指甲的那一刻,留下的不仅是宝玉手中的信物,更是对整个封建时代的精神控诉书——这或许正是曹雪芹在“字字看来皆是血”的创作中,赋予晴雯的终极使命:让悲剧成为照亮黑暗的光。

【责任编辑:严玉洁】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