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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陈新光
2025年07月07日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原创性概念标识性概念的提出,是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道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的一种民主形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具体而言,有两个要求:一是“一切为了人民”,要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一切依靠人民”,要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的特色,其关键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的人民民主,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945年,中共七大正式将“为人民服务”写进党章,明确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

一战后,西方式民主最大的一个失误就是窄化了民主的过程,将民主单纯理解为“竞争性选举”。194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书中,他提出了一个最小化的民主定义:民主就是一种选择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认为区分民主与非民主的标准:是否存在竞争性选举。后来,他的这个定义就演绎为西方民主研究的标准定义。熊彼特的最小化民主定义极大地限制了民主发展的空间,不仅削弱了民主的丰富性,还破坏了民主的过程性,将民主只限于投票选举,结果这种民主观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没有治理的民主”难题,许多西方学者自己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相继兴起参与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理论仅仅是为了纠正这种民主观的偏差。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全世界推销民主时就是按照“竞争性选举”的标配来设计民主制度,结果不仅造就了大量的空壳民主,而且在很多地方激化了固有的社会矛盾,甚至引发严重冲突,包括族群冲突和宗教冲突等。对此,西方学界也进行了很多反思。例如,英国经济学家保罗·科利尔在他的《战争、枪炮与选票》著作和美国学者杰克·斯奈德斯奈德的《从投票到暴力:民主化和民族主义冲突》著作里面都有着大量惨痛的教训。因此,在人民民主前面加上“过程”两字,突出强调民主的“过程性”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有针对性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

进入新时代,我国实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标志着我们党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了历史新高度,是新时代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民主政治方面的集中体现,极大地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信和底气,始终坚持以下五个基本观点:一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所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核心的本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和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三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四是推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繁荣富强、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唯一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和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这五个基本观点,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面深刻总结,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

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在中国评价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八个能否”的衡量标准;关于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审视尺度;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做到“六个切实防止”的深刻理论阐述,这些都是系统观察、系统思考、系统总结评价的重要成果。美国耶鲁大学终身教授罗伯特·达尔通过多年的系统研究,在他的经典著作《革命之后》《多头政体》中曾经提到,各种利益集团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角逐、国家会公平地对待不同社会力量的诉求和大型利益集团,通过博弈最后达到一种竞争性均衡的状态,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结果这三个基本的假设都不能成立,其结论是因为国家公共政策常常被资本集团、利益集团、政党集团所绑架,导致资产阶级民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蜕变为金钱民主。事实证明,中国的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种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取得新成就、实现新发展。全国人大先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明确规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规范。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陆续展开,全国10亿多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6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组成地方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了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50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近5000个设区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有利于立法工作和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从政治过程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全链条民主。

当前,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载体作用,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三者有机统一;二是落实宪法、法律关于民主的相关制度机制,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四是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五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民主的新进展与新创造,我们要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参与实践,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责任编辑:严玉洁】
全球化智库(CCG)特邀研究员、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