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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如何履行国际责任
徐进
2014年10月11日

国际责任

承担国际责任是全球化时代对世界各主权国家的根本要求。国际社会中的每个国家都负有一定的国际责任,包括遵守国际规范,履行国际条约,维护国际秩序,参与全球治理,等等。但是鉴于各国综合国力大小不一,其所应当承担的国际责任是有区别的。原则上来说,一国权力的大小与国际责任的轻重应成正比。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和国内政治的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相似。

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崛起速度的不断加快,一股要求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中国责任论”开始在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中盛行起来。与此同时,中国自己也强调要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但是在中国要负什么责任、向谁负责,以及如何负责等原则性问题上,中外各方分歧较大,意见难以统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中国将坚持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这一权威论述为我们今后研究和思考中国的国际责任问题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如何看待“中国责任论”

近几年来,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兴起了一股“中国责任论”。这种论调是冷战结束以来相继出现的“中国不确定论”、“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的一种较为理性的变种,其主旨要求中国对西方的长远利益负责, 要求中国在内政外交方面优先考虑和尊重西方的利益、价值和势力范围。按照这种“中国责任论”,美国、欧盟和日本要求中国在以下方面承担国际责任:在政治上,中国要按照西方预设的方向,或依照西方的民主模式,进行政治改革,建立起“负责任的政府”,促进人权发展,尤其是保护西藏和新疆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人权和传统文化;在经济上,中国要充分开放国内市场,放松人民币汇率管制,减少贸易顺差;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要承诺更大的减排标准,改变获取外部资源的方式;在安全上,中国要增加军事透明度,承诺不对台湾使用武力,加强国际反恐合作,致力于防扩散;在对外政策上,中国要与西方国家合作对付“问题国家”,即对朝鲜、伊朗等国施加更大压力,加大对阿富汗和伊拉克重建的投入,增加联合国会费。可以看出,这种“中国责任论”中的“责任”是单向的而不是双向的。

“中国责任论”的流行与中国崛起的现实密不可分。首先,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使一些国家的传统优势产业和贸易处于不利的竞争境地。其次,中国的影响力正在逐渐渗入现有的力量结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中,美欧等国感到无法用高压的方式控制中国的力量增长与权力的运用。再次,全球问题不断增多,解决问题的难度不断加大,西方国家希望有国家来分担责任。而中国过去从现行国际体系中获得大量红利,因此,西方国家无法容忍中国再成为“搭便车者”和“袖手旁观者”(部分发展中国也持有这种的观点)。第四,西方国家普遍担心崛起后的中国会颠覆现行国际体系,因此中国未来的战略走向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为此,他们要诱导中国以建设性的态度维护当前的国际秩序。第五,由于中国是在融入国际体系的过程中逐步崛起的,因此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高度相互依赖关系。所以,用“责任论”及荣誉、地位来塑造中国的行为,既不会破坏这种对双方均有利的互相依赖关系,也不会导致中国的极度反感和抵触。

“中国责任论”是一把“双刃剑”, 它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多种态度和政策倾向,其中既有正当的期待,又有精心的算计。中国政府和民众对此应当审慎而辩证地看待,不能被其牵着鼻子走。首先,“中国责任论”高估了中国的发展水平和国家能力。中国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客观衡量中国的发展水平的确非常困难。有些外国政府和人士片面地以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来判定中国已经是个发达国家,因此要按发达国家的水平来承担国际责任。这实际上高估了中国的总体发展水平和国家能力。

其次,“中国责任论”忽视了中西方在价值观、文化传统和基本利益上的不一致性。有些西方国家擅长搞强权政治、乐于推广普世价值观,并力图维持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而中国强调“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和而不同”、“和谐世界”等理念, 反对以武力、威胁和制裁等方式让一个国家屈服和改弦易辙。有些西方国家指责中国在对外援助时不附加民主、良治等政治条件,而中国则认为这符合尊重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中国显然不会无条件地地成为美国构建新世界秩序的同路人。

再次,“中国责任论”的私利性和非公平性显而易见。比如在二氧化碳排放问题上,美国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但美国拒绝承诺制订未来的减排比例。在非洲问题上,一些欧洲国家一直把非洲视为它们传统的势力范围。他们无力阻止中非关系的迅猛发展,因而用所谓“新殖民主义”来指责中国。他们忘记了自己长期以来对非洲的殖民与剥削,在提供经济援助时附有苛刻的政治条件,援助又多不流向生产和基础设施领域,从而造成部分非洲国家长期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

              中国承担国际责任的原则

我们既要防止掉入“中国责任论”的圈套,也要勇于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中国既然是国际社会中的一员,就要对世界负一份责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

承担什么样的国际责任与一国的国际定位和国家能力密切相关。而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发展状况使中外人士见解不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2位。未来五年,如果中国经济继续保持8%左右的增速,中国的GDP总量有望达到11.7万亿美元,接近美国的三分之二。但是,我国的人均GDP排名世界100位之后,国内还有近1.5亿人处于贫困状态,东中西部发展的差距很大,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从军事上看,今后五年,随着航空母舰、第四代战斗机等一批高精类军事装备投入使用并形成战斗力,中国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将有更大的提高。与此同时,美国宣布在十年内将削减军费近万亿美元,平均每年削减近千亿美元。不过,美国每年的军费开支仍将高居世界第一。而且,美军还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和遍布全球的军事基地。因此,未来五年,中国尚难以大幅度地、实质性地缩小与美国的军事差距。

从政治上看,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不移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在联合国体系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同时还参加了亚太地区主要的政治安全组织和机制,如上海合作组织、东盟+3、东亚峰会、六方会谈,等等,在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方面也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所以,我们很难用一个词来准确定位中国。在经济上,中国是一个发展任务仍然很重的新兴经济大国;在军事上,中国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军事大国;在政治上,中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世界大国。以上三点是我们思考中国承担何种国际责任的出发点。

如何保持承担国际责任和实现国家利益的平衡也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一国承担国际责任须以不伤害本国的国家利益底线,以国际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良性互动为追求目标。因此,中国在担负国际责任时,要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根据自己的国家利益判断是非曲直和利害关系,决定自己的政策。

另外,我们还需要动态地考虑国际责任问题。中国是一个正在快速崛起的国家,其国际定位、国家能力和国家利益每年都会有小变化,十年会有大变化。而且中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或其他方面的崛起速度并非同步,因此具体到每个领域,中国应承担的国际责任的增量也是有区别的。

综上所述,我们在看待中国的国际责任问题上应采取综合的、动态的视角,将国际责任与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结合起来,将国际责任与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结合起来,将国际责任与我国国家利益的实现结合起来。具体而言,中国在承担国际责任问题上应采取的立场是:切实承担起国际法定义的责任;合理厘定自我定义的责任;慎重对待他者定义的责任。

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联合国条约体系构成当代国际法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国际法定义的责任的来源。这些国际法律、法规、规范和原则显然是评价一个国家承担国际责任和履行国际义务情况的基本标准。脱离国际法谈国际责任则容易陷入因自我认定责任不当或他者认定责任不当而导致的困境。我们需要以国际法为基础,明确哪些责任中国是责无旁贷的,哪些是可以拒绝的。哪些属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应承担的责任,哪些属于中国的国际贡献。

中国历来有自我定义责任的传统。在改革开放之前,反帝、反殖、反霸和支持民族解放运动就是中国自我定义的重要责任之一。随着时代的变迁,反帝、反殖和支持民族解放运动已经不再是中国自我定义的责任了。但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中国的国际责任之一。冷战之后,西方国家利用“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帜为幌子,干涉部分国家的内政。中国把新干涉主义视为强权政治的一种新形式。因此,反对新干涉主义也是中国的国际责任之一。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干涉别国内政。”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集团中的大国,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国际责任之一。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将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永远做发展中国家的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

中国是亚洲的大国,对维护亚太地区的秩序负有特殊责任。冷战结束以来,东亚地区虽然没有爆发战争,但现实和潜在的热点问题仍然存在。新世纪以来,中国坚持睦邻友好方针,高举合作安全大旗,与有关国家一道,成功了维护了地区和平与安全。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将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

近些年来,中国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阐述了对“负责任大国”应付责任的理解。例如2008年温家宝总理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中说:“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尽管并不富裕,但已兑现对《千年宣言》的承诺,为世界上一些最不发达国家作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第64届联大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中也提到:“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历来把促进共同发展作为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尽力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已兑现对联合国《千年宣言》所作承诺。”从这些领导人的宣示与阐述中可以看到,目前中国政府自我认定的国际责任与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责任、国际义务其实是基本一致的。

对于他者定义的责任,中国必须慎重对待。根据前文的分析,西方盛行的“中国责任论”就属于一种他者定义的责任。中国作为国际社会最主要的“利益攸关方”之一,应该提供与其经济地位相对应的“公共产品”。对于这类责任,中国要慎重对待,但不必“一棍子打死”,因为其中可能有一部分合理之处。比如,我们可以参加更多的维和行动,逐步担负更多的减排义务,但不是以西方国家提出的标准和时间表。

另外,一些发展中国也希望中国担负起更多的国际责任,甚至在一些国际问题上扮演领导者的角色。对于这种“中国责任论”,中国不能一概予以拒绝。对于一些需要中国仗义直言、挺身而出的原则性问题,中国必须站出来,甚至成为领导者。而对于另一些明显超出中国自身能力的问题,中国还是要量力而行。

总之,作为一个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二大国,中国应适度调整对外政策原则,在承担国际责任方面理应发挥与自身的实力地位相称的作用。中国应突出“有所作为”的外交原则,特别是在全球性问题治理方面。2011年9月发表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提出,中国要秉持积极有为的国际责任观,“以积极姿态参与国际体系变革和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全球性问题治理,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稳定……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将力所能及地承担更多国际责任”。作为世界大国,中国不宜采取中立或不表态的政策。

中国还应在各问题领域提倡“责权一致”原则。《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提出:“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应按照责任、权利、实力相一致的原则,着眼本国和人类共同利益,从自身国力出发,履行相应国际义务,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应当主张,各国在不同领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享有的权利应以该领域内的实力分配结构为基础。只有把具体问题领域的实力分配结构搞清楚了,权责一致原则才能实施。中国不排斥在某些领域比中国实力强的国家承担领导责任,同时中国也应在自己的实力优势领域承担更多国际责任。

                  结 语

权力与责任是中国崛起的双翼。中国基于自身实力的上升而逐步扩展国际责任的战略取向,推动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大国地位的认同,也展示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因此,发展仍将是中国第一要务,承担国际责任都要以这个要务为前提,凡是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国际责任,中国都应当积极地去承担;凡是不利于促进发展的责任,中国就应当回避、抵制。

著名学者郑永年指出:“如何在外部崛起和国际责任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这个问题在今后很长时间是中国国际政治的一个根本性问题。”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国的国际责任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如何在和平崛起的过程中处理好权力与责任、利益与责任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国家利益与其他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由于共同利益可以将国家利益、他国利益和国际责任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塑造和发展共同利益可以成为思考中国国际责任观的有益视角。在承担国际责任过程中要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协调与平衡好责任与身份、利益、权力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承担合理的国际责任,使其符合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国家身份;处理好不同国家身份之间,国际责任与国内责任,国际责任与国家能力,国际责任与公共产品,双边方式与多边方式等之间的关系。中国承担国际责任的重心在于地区责任,承担责任的最优方式是多边主义。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