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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之间的灰色地带
周黎明
2014年11月14日
Gray area between students and teachers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公布教授性侵女学生案件的的调查结果:吴春明教授与其指导的一名女学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位女研究生有过性骚扰行为。最终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并撤销其教师资格的处分。

此事刚曝光时,厦门大学方面就被控涉嫌包庇吴春明和拖延调查。吴春明曾是厦大的明星教师,因他是唯一一位具有考古学博士学位的教师。仅有他的两位女博士生出面指控,但有报道称,共有122位吴春明的同事和学生发表公开信联名支持吴春明。

吴春明作为中国大学校园腐败现象的典例,在许多人看来,这样的惩罚来的太轻也太迟。他依然保留着其研究职称,这些人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是不公正的。而在我个人看来,在进行全面调查之前,厦大采取谨慎的办法,没有直接对本案下定论,这是正确的做法。的确,尽早开除吴春明,应该是比较“政治正确”的做法。不过,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另一种包庇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我不认为多数的评论者或者我自己能站在公正的角度来看待这件案子,因为我们都没能够获取到第一手信息,我们所知道的都来自于社交媒体,而媒体是可以被操纵的。为了方便讨论本案,我将把重点放在师生关系这一点,因为在本案当中,所有涉事方年龄均大于21岁(控诉吴春明者以及可能的受害者都是博士研究生或年龄在此之上),不去谈论高校中其他的棘手问题。

本案始于一则媒体消息,其中将吴春明描述为一名好色之徒,强迫女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吴春明用来引诱她们的东西都是对她们至关重要的:包括吴可以帮她们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推荐去那些令人羡慕的工作岗位,安排与其他教授会面,获得众多学术资源等。

其中一些学生拒绝了他最初的此类提议。根据一家媒体的报道,在谈到这些事情时,吴春明使用了“骚扰”一词。“如果你不接受这样的建议,我就会停止骚扰你,”他给一位学生发了以上内容的短信。“并且从此之后,如你所愿,你将和那些最平庸的学生无异。”  类似这样要把他们从自己最喜欢的学生当中除去的威胁,对于那些不愿一起赴“游泳”之约的学生而言已经是足够强大的一个策略了。(吴春明常常邀请他要下手的目标去游泳。)

但其中有一个小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其中有个学生对吴春明这种具有挑逗性提议感到厌烦,直到她发现吴还接近其他女学生之后,她才开始愤怒。这就有很多问题了,这位学生的发现有没有让她说出真相并为其他受害者声张正义呢?或者她是否接受吴的建议而成为后者的情人,但又因不想成为她导师众多情人中的一个而恼怒呢?她是否想过有天能嫁给吴春明?吴春明就是在其年轻时娶了自己的妻子。

一些人说院校方面应该要制定严格的规定,规定师生之间不能发生恋爱关系,或至少是不道德行为。性骚扰行为常常隐藏在约会这个灰色区域之中。她们都对教育部十月九号的裁决感到不满,可能是因为吴春明案件中的的“禁止高校教师性侵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得体关系”。

“不得体”这个词是模糊的--在中文里有模糊和藻饰语言的倾向。即便“性骚扰”这个词也没有准确的定义。若一个老师对于一个外形出众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多看几眼或多聊几句,那么这算是“性骚扰”吗?若一个老师用夸张的语调大肆夸奖学生的成就,这算不是是一种骚扰的形式呢?

根据受邀到硅谷公司讲课的教师所述,是这样的:

该讲习会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那时候的政治正确风潮在美国处于鼎盛期。我当时在北加利福利亚工作,而克拉伦斯·托马斯-阿妮塔·希尔听证会也是在那是进行的。有人警告我们说不要对着同事笑太久,或用带有暗示性的语调和他们聊天,否则你很可能会被控性骚扰。我常常听到观众席中传来窸窸窣窣的说话声,她们把讲师叫做“纳粹”。

差不多也是在同一时期,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有一个因威胁要控告她老板性骚扰而获得一大笔钱,此人的老板个富有的美籍华裔商人。就是这个人,她的朋友告诉我说她知道她老板对她有兴趣,就去引诱他并得到一些证据。

由此看来,我认为在保护性骚扰被害者方面,即便这些措施的意图是好的,但被执行的过度了,到头来反而成了伤害别人的工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过于复杂,同时不同文化之间差异又是如此巨大,即便在同一个文化内,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区别。对于在保守的中国传统环境里长大的人而言,不要说是社交礼仪性质的亲吻,就算是简单的拥抱,也是无法让他们接受的。就在一个世纪之前,除非是夫妻关系,否则男女之间是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行为。

然而时代在改变,中国的年轻一代,受到了空前的外部文化影响,他们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习惯了异性之间的肢体接触。若是在上一代,这样的行为可是一个危险的信号。除了时代差异,不同习俗之间也有着众多的差异。在美国,许多院校守则规定,教师不能与学生深交,而在中国,高中老师可能处于更加危险的状态,他们的学生都是处于容易受影响的年龄。教师常常因多花时间陪那些缺少父母关爱的学生而受到赞许。

总的来说,在中国的大学校园里,似乎有更多的性骚扰行为存在,并且遏制此类行为的努力还不够。无论案件性质如何,许多报道的案件最终都落到了性骚扰范畴。但就是因为大学对于遏制性骚扰的努力不够,一些教师就道德沦丧对自己的学生下手,而这种行为必须得到制止。

但我不认为我么要走另一个极端,教师不能把学生看做好像携带致命病毒的人来对待。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机制来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消除学生心中会遭报复的恐惧。处于这个年纪的学生,应具备有足够的认知水平,知道什么是性行为,他们需要学习如何使用各种方法来躲避陷阱,若自己无法躲避这些,就要学会向学校报告。于我而言,若老师在胁迫你之后,你给老师发短信说“我很想你”,那么你就不能要求得到人们对于受害者的同情了。

在中国历史中,作者或艺术家与其学生之间的爱情故事俯拾皆是,但在当下环境中,这样的行为则就不符合政治正确原则或者至少是不妥当的,即便如此,这个评价标准还是有可能对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和感情作用做出让步。当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我班上有个女同学常常对我们的一位老师献殷勤,班上其他同学都很同情这位老师,因为他对这种行为感到很不自在。他们的婚姻最终在人们激烈的批评中走向破灭。或许这个例子应该成为那些利用学生而不是传授知识的老师的警示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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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专栏作家,双语作家、文化评论人、影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