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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罚单可以不来
廖德凯
2014年11月28日

就这几天,温州街头一款“走斑马线神器”闪亮登场,这款叫斑马线智能护栏的产品,被称为能保障行人安全过斑马线的“神器”。据媒体报道,“神器”神气登场后,仍有一些行人或绕道、或从一米高的栏下钻过,直奔对面的红灯而去。所以照我说,“神器”的神气登场,只不过是见证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神奇而已,效果嘛……我可以说呵呵吗?

而深圳市交警局的一组统计数据,则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这种“神奇”——今年以来深圳共处罚行人闯红灯160142宗,其中,罚款20元的154225宗,罚款50元的5809宗,罚款100元的108宗。此外,今年处罚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违法总数达13425宗。

从我们的体验来说,受制于执法人员的覆盖面、取证难度等因素,行人闯红灯行为被处罚的恐怕十中无一,如此看来,仅深圳一地,每年行人闯红灯、在非斑马线过马路行为至少数百万宗。在拥有“神器”的温州,每年在“中国式过马路”的绝对量上恐怕也不会有太多逊色。而每年大量用生命和鲜血铸成的警示案例,仍然没教会很多市民过马路。这到是,连“神器”都拦不住,只是听说的案例能有何用!

为什么我们不会过马路?

对这个问题,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普通市民都进行过太多的讨论,形成过众多的结论,诸如生命教育不足、安全教育滞后、法律观念淡漠。对这些结论,我都认可,但还是有着不少的疑问:除了想自杀的,谁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谁不知道闯红灯危险?又有多少人不知道闯红灯是违法行为?但是,为什么大家还是毫无改变?看来,还应该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有一次在街头,亲眼目睹了一次行人闯红灯纠纷,纠纷的主角一个是警察,一个是老大爷。我猜你一定误会了——不是警察抓到老大爷闯红灯,而是做交通劝导员的老大爷将闯红灯的警察抓了现行。问题是警察不听劝导,非要闯红灯过去,老大爷就和他吵上了。老大爷很气愤:“你还是个警察!”警察回应:“警察怎么了?警察也是人!”

闯红灯本身是一种违反规则的行为,我们常说,闯红灯的根子在于国民规则意识不强。但为什么国民规则意识不强,更深的原因从我的这一现场体验中可以窥视一二:警察是守护规则之人,执法者理应是规则意识最强之人,对法律最敬畏和信仰之人,但遗憾的是,许多执法者反而成为规则的破坏者。当特权意识强于规则意识之时,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必然淡化;反之,如果规则意识强于特权意识,许多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与“中国式过马路”相对应的是“中国式开车”。所谓的“中国式开车”,外在表现是车辆在斑马线不让行人,包括出租车随意停车、公务车横冲直撞等等,而引申意指的就是强势一方将打破规则当成自己的“本事”,比如执法者将自己守护的规则当成自己的权力,背后其实是特权思想在社会各个层面的表现。“中国式过马路”的根本原因,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太多的“中国式开车”。如果各个领域的执法者能恪守本职,按规则办事,“中国式过马路”也就少了。

就在本月25日,网上一则新闻又引起广泛关注: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河南省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期间多次交涉罚款不能减免车不放行。11月24日14时,车主夫妇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据中国交通新闻网)。虽然站在不同角度对此新闻有不同见解,但毫无疑问,这中间是一系列的规则问题:超载是法律所不允许,但却是执法上所允许的;罚款应有相应的规则程序,但在实践中程序却是非必要的。如果从车辆制造、销售,到执法的稳定性、可预期性,都可让当事人服气,何至于发生如此悲剧。这同样是“开车”和“过马路”的悲剧。

当然,话虽如此,对于市民来说,规规矩矩走路总不是坏事,要是连“神器”都拦不住您,您这应该得有多忙啊!见到“神器”,还是应该多想想那些付出鲜血代价的生命,至少想想深圳16万张罚单: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有多少罚单可以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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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