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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项目应正视“邻避效应”的合理性
廖德凯
2014年12月11日

 

近期,深圳福田区新洲花园上百名业主联合向深圳市政府信访局反映下沙110千伏变电站的问题。起因是新洲花园北门隔着新洲十一街的一块空地开建 110千伏变电站,因为与小区仅一路之隔,最近处不到20米,居民担心电磁辐射。半年时间内,因为辖区要建设变电站而引发周边居民反对,深圳已经发生多起 类似群体上访事件。
面对类似公益项目遭遇群体反对的尴尬,许多人将其归结为“邻避思维”,但是,“邻避思 维”本身是一个正常且将永恒存在的思维,绝不能将其视为让政府“左右为难”的主要原因甚至唯一原因。一些公益项目陷入“一闹就停”怪圈,表面看来是“邻避 思维”,真正原因其实在于长期以来相关部门没有正视“邻避效应”的合理性,信息公开度不够所至。
在类似问题中,“闹事者”被天然地归于“既要享受 利益,又不愿意适当付出”的人。但是,如此批评当事者的其他人士,同时也难免陷入“邻避思维”中——由于自己并非项目附近地区人士,因此,所发之言可以从 纯粹的公益角度来考虑,而无自身利益为公益项目所侵之虞。所以,这种批评本身也可被当事者反驳为“邻避思维”——如果建在你家门口,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邻避思维”是一个相当正常的思维,古今中外都无法避免公益项目中的这种思维。正如批评闹事者“邻避思维”的人,其实也可能有意无意地处于“邻避思维”之中。趋利避害为人的本能,纵然某一项目为所有人所能享受,为何需要我个人来承担所有人获得利益所产生的损害?
由 于某一公益项目的利益由多数人共享,但这一项目产生的不利后果却由少数人承担。显然,如果就此而行,对这少数人是不公平的,少数人并没有为了多数人牺牲的 义务。由于项目确实很有建设的必要,那么,就要寻找一个途径,让少数人受到的损害得到补偿,也就是让所有受益人共同承担项目的不利后果。
政府对直接承担项目不利后果的公民进行的拆迁、补偿,其理论基础就是让所有受益人共同承担不利后果,让直接承担后果者稀释不利部分,达成共同受益而不令个人利益受损的局面。
而 在这一过程中,不但要有科学论证,更要有科学的决策程序。科学论证要确保项目的建设与将要付出的后果不出现“倒挂”,科学决策要确保程序合法、补偿合理、 过程公开、参与充分。遗憾的是,目前许多公益项目的决策,缺少了许多本应做得更好的要件,当地受影响群众的参与不充分,沟通不顺畅,影响了项目的科学性、 合理性,特别是影响了公平性。
特别是其中的信息公开度,对许多“邻避效应”项目有着直接的影响。比如深圳变电站问题,本来居民担心的就只是电磁辐 射问题,而事实上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几乎可忽略不计,完全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内。经测试,市民日常使用的电吹风所产生的磁强度为24μT,微波炉所产生的 磁强度为25μT。而以220千伏中航变电站为例,经持磁场强度测量仪在距离该站主变压器15米的地方测试,该变电站产生的磁强度仅为0.4μT。但由于 信息沟通不畅,居民对变电站的数据、特别是关乎切身利益的数据茫然不知,这显然是不应该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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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