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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征税 谁来买单?
康斯坦丁
2015年01月15日

大概是从阿里巴巴去年风光上市,马云坐上中国首富开始,今年各方针对电商平台的“开刀”接踵而来,先是开网店的必须拥有实体店,其次最新税收意见稿将对个人网店征税,一直免受体系监管随意自由的C2C模式网店也开始过上“如履薄冰”的日子了。

网店到底该不该征税?

关于网店征税,一直是个争议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大部分实体店铺承受着较高的房租、税收与人工成本,如果不对网店征税,这种竞争确实是不公平的。但换句话说,就是因为实体店税负过重客观上才成就了中国庞大的网络购物市场。早在2013年,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就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之所以这么快,与政府一直的放任自流有很多大关系,征税会在某种程度上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

如果说征税是因为网店鱼龙混杂,导致产品真假难辨,也不利于消费者维权,这个理由有点牵强。很多时候网购确实跟实物有差距,由于没有发票等凭证,所以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也是常事。但目前绝大部分商品都支持7天退货,从某种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再说如果一直都做假冒伪劣的商家也难以长期存活下去。

此外,网店对就业分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开网店门槛低,手续便捷,被许多人视为就业、创业的一个渠道,甚至一些残疾人士也在其中找到了谋生之道,过早征税也会阻碍青年人的就业与创业。

也不能说征税一点好处没有,一些淘宝店主的信用刷单就很难了,从这方面来说,有利于对行业规范监管。

征税谁来买单?

目前法案是针对年销售额36万元以上的网店征税,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目前95%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表面上看,大多数网店不在能征税的范围内。但是因为个人网店一般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交易账单进入对私账户,无法看到真实数据。如果将这些灰色收入透明,大部门网店年销售额都在36万以上。真正做淘宝的都知道,大卖家赚钱,小卖家也很多做不下去的,看着营业额高,其实利益微薄。如果年销售额达不到36万,那也就没有开店的必要了吧。如果都有钱,早就去开实体店,或者入驻大的电商了。

网店之所以火,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价格便宜。据调查,如果买家提出开具发票的话,一般价格都要上浮7%—12%。C2C网店与大型电商和实体店也就这10%左右的差距,如果这10%都被剥夺了,因征税引致商品提价,必然将削弱网店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无疑会进一步地影响网店的生存,中小网店也会面临一次洗牌。

网上的东西其实已经是含税的,毕竟不可能都是自己家的产品,从原材料、生产厂家、运输等流程中其实都已经交税了。网店收税令网店增加了运营成本,未来网店通过变相调价等其他方式将多出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领工资已经交过税,我们拿工资去购物还要再一次交税。在中国现行的税制格局下,70%以上的税收来自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环节。因此,税务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不是向网店征税,而是改革税制,降低中国实体交易中的过重税负。

网店该如何征税?

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电子商务课税至少存在一点共识,那就是“税收中性原则”:一是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征税应避免对网上贸易发生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逐渐成熟,网店征税是大势所趋,而技术上的操作不难解决。可以结合国内电子商务实际发展情况,借鉴国外实践经验。对网店征税,关键是在公平竞争和快速发展之间取得平衡。网店应该纳税,但绝对不是实体店的税种。针对以网店为职业的个人卖家,相关部门是否应该考虑采取一定的补贴、减免措施?一方面可以加强监管,保证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可以鼓励那些信誉良好、正规的网店进一步发展,要合理合情的收取。总体上应该分类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

电子商务多数都是小微企业,应该给一定时间让它慢慢长大,让它成长更结实,再逐渐进入税收环节,而雁过拔毛式的增值税、消费税则干扰电商市场,使市场个体的自发交易变得更加困难,窒息整个市场的活力。(科技新发现 康斯坦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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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理员】
曾在多家IT知名企业就职,先后担任过Tecomm副总以及多家知名企业特约顾问,科幻星系工作室以及科技新发现网站创始人,多家知名媒体特约IT评论员,国内知名科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