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德凯  >>  正文
“学非所愿”没那么可怕
廖德凯
2015年04月14日

连日来,北京大学对24所在京高校师生的一项调查结果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这项调查结果显示,1/3以上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80%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对所填专业不是很了解。许多媒体在报道此事或评价此事时,对大学生“学非所愿”的问题给予了严重评估,并对“解决”学非所愿问题提出了许多思路。
大学生“学非所愿”当然是一个问题,但笔者认为,从当前的就学、就业实际和“学所非愿”的原因、比例来进行分析,目前媒体和社会高估了大学生“学非所愿”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再从大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及个人发展、从业的不确定性来看,三分之一学生学非所愿,其比例并不算太高,而对社会、对学生的影响更不至于如网络舆论所评估的那么严重。
“学非所愿”问题并非大陆教育体系所独有,而是一个在教育领域所普遍存在的现象。欧美国家高等教育的架构与我们有明显不同,许多专业要在研究生阶段才进行专业学习,但依然存在学生学非所愿的问题。除了个别学生为此退学,大多数学非所愿的学生仍然会如期完成学业。而在香港,虽然学生在入学前个体有着较强独立性,但由于各种因素,许多学生并没有就读自己所喜欢的专业。据国际在线报道,“香港青少年研究档案”工作小组曾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访问了12间大专院校共805位大专生,发现当中有3成的大专生在选科时并未以个人兴趣作为选科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而是纯以公开考试成绩及可获取的学位资格等作为考虑因素。有近3成的大专生表示所读课程并不适合自己,当中7成更表示自己未能投入课程。
如果具体到大陆教育体系,“学非所愿”的原因更多,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根据就业前景选就业市场上的热门专业,或者“盛产”“白骨精”的专业;二是家庭对孩子自我兴趣的干预,对选择志愿进行包办;三是家庭缺少对孩子的职业规划教育,孩子对职业、专业没有明确的概念,更缺乏相应的知识;四是大学缺乏科学合理的学生二次专业选择机制。这些原因综合存在,并且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短期内也不可能有较大改善。只要存在竞争性入学机制,以及个人的变化性、社会的多样性,“学非所愿”的问题就永远存在。因此,对于社会、家庭及学生个人来说,必须视“学非所愿”为正常状态,才有利于降低概率,并在“学非所愿”问题产生时积极进行解决。
学生入学前根据就业前景选择专业无可厚非,毕竟“毕业即失业”的压力无法忽视,而且对就业前景的分析本身就是职业规划的一部分。但是,家庭的大包大揽,在选择志愿前不对孩子进行职业熏陶引导和举培养,而在选择志愿的时候又不给孩子自我选择的空间和自由,再加上缺乏对孩子的尊重,不进行有效有理的解释和分析,很可能人为造成“学非所愿”。在这种情形下,孩子入学后在心理上就非常抵触,自然不可能有好的结果。这种非正常情况下因心理抵触造成的“学非所愿”,是绝对应当避免的。
如果排除掉“为父母而读书”的心理因素,对于其他正常情形下,因为对热门专业的追捧或对专业的不了解而“学非所愿”的问题,社会及大学生应当理性面对并勇于承担。学校在一定的范围内和条件下,建立起学生转专业的机制固然应当,但在教育资源及选择自主度的矛盾面前,转专业必然会受到很大限制,不可能让所有学生得尝所愿。那么,家长及学生应当明白,自己的专业是竞争和选择的结果,应当承认并积极接受这个结果。当面对这种结果有一个积极健康的心态时,随着对专业的更加了解和深入,培养起对“不喜欢”专业的兴趣也不是难事。
更应当明白的是:人一生的职业并非一成不变,大学专本科的学习,仅仅是对第一份职业、第一个岗位的基本专业准备,三四年的学习只是对专业的一定了解,远谈不上对该专业的精通,谁也不知道自己一二十年后会从事何种职业何种岗位。而大学教育最重要的也许并非专业教育,而是学习习惯、专业方法和思维方式的训练。在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用专业思维思考问题之后,从业后对专业重新选择并不是太难的事。许多人在自己就业后从事跨专业职业,并且做出突出成就的不在少数。因此,对于“学非所愿”的问题,家庭自然应予重视,未雨绸缪;学校自然应当研究,给学生重新选择的机会;学生则不应纠结,而当坦然面对,勇于承担。心态坦然,才能正确认识自己“学非所愿”是心理因素还是“学习非我所愿”,或者是确有其他特别喜欢的专业,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制定大学学习规划,为自己的未来作好真正的准备。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专栏作者,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