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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救市的关键是根治市场沉疴
曹中铭
2015年09月01日

近期A股再次遭遇到股市“黑天鹅”,继8月17日至21日上证指数跌幅超过10%以后,上周前两个交易日再现连续暴跌,周四、周五有所反弹。值得注意的是,上周一的暴跌,还是在上周末监管部门宣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背景下发生的,股市的弱势由此可见一斑。

去年7月份牛市行情启动,到今年6月12日上证指数创出5178点,期间不过一年左右的时间。牛市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其实也再次印证了A股市场“牛”短“熊”长的“中国特色”。而且,A股从牛市转入熊市,几乎是在短短的数个交易日内发生的,这更需要引发包括监管者、投资者等在内市场参与方的思考。

显然,前段时间监管部门的强力维稳,并非一个正常市场的常态。监管部门的维稳,主要是为了防止股市暴跌引发系统性风险。但A股市场的稳定发展与长治久安,也不能把全部希望寄托于监管部门进场干预的“有形之手”上。毕竟,A股不能像温室中的花朵一样成长。

牛市从暴涨到暴跌,显然并非指数点位高低那么简单,但千千万万的投资者却因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中国资本市场亦为之付出了代价,并且还波及到其他方面。至少,新股IPO不得不暂停了,资本市场支持宏观经济的作用被消弱了。而自A股诞生以来,大起大落,暴涨暴跌成为A股的一种生态,但这种生态却不是健康的,也折射出市场本身存在着某些方面的问题。

笔者以为,救市或股市维稳的关键,在于根治市场的积弊沉疴。否则,类似此轮牛市的疯狂与悲剧,在今后还会重演,并不断侵蚀着资本市场的躯体与投资者的信心,这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如何根治市场的积弊沉疴,笔者以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进一步深化改革现行的退市制度。相对于以前,去年10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退市新规进步明显,但显然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退市新规的发布与实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股市不死鸟”与“僵尸公司”的生存状况。相反,因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公司能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等方式起死回生,在巨大的财富效应下,客观上“引导”了市场资金追捧垃圾股、绩差股的热情,并不利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笔者建议,无论是暂停上市还是终止上市,都应禁止其通过借壳、破产重整或并购重组的方式重新上市。

大幅提高并购重组的门槛。《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修订,意味着并购重组门槛的大幅降低,也因此导致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事件频发,自去年以来,每个交易日几乎都有超过200余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筹划重大事项”。笔者以为,目前A股市场的并购重组,大有泛滥之势,不仅引发市场的投机炒作,更引发出业绩承诺不靠谱等一系列问题。资本市场本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场所,但并购重组门槛的降低,却常常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也导致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被扭曲。建议对并购重组设置一定的门槛,比如可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3%。

完善新股IPO制度。新股IPO制度历经改革,“三高”发行虽然不再,但也产生出新的问题。比如新股上市后“秒停”现象愈演愈烈,不仅在挂牌首日出现“秒停”,此后的连续多个交易日也常常出现“秒停”现象。暴风科技上市后能有如此疯狂的表现,与现行的IPO制度存在缺陷是密切相关的。笔者建议,新股发行时,可按照发行人的融资需求按“需”融资,但也要禁止新股挂牌不久即重启再融资的行为,可规定新股挂牌后两年时间内不得再融资。与此同时,建议取消新股挂牌首日的涨跌幅限制,而是由市场自由发挥。

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A股频现“牛”短“熊”长也好,大起大落也好,本质上反映出投资者对市场缺乏信心。其中,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有效保护又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目前除了上市公司陈述投资者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外,其他像因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因上市公司违规等导致利益受损的,则往往是欲诉无门。事实上,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已如同家常便饭,囿于制度方面的缺陷与维权手段、方式的缺乏,其利益是没有真正保障的。如果不能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我们的市场就不会有希望。建议正在修订《证券法》建立投资者保护专章,全方位、多角度对投资者进行保护,并严惩市场的各种违规行为。

当然,根治A股市场的积弊沉疴,还需要对其它方面规章制度也进行完善。笔者以为,一个成熟并且有活力的市场,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建设、严厉的市场监管以及良好的投资者保护,并且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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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独立撰稿人,资深财经评论人。在多家网站、报纸、杂志开设有专栏,已发表数百万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