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两篇文章的论述与分析,我们已找到了实现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快速提升的捷径,即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新型主流媒体。在明确了这个大方向之后,下一步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有效的具体操作?在进行此类资本运作的操作过程中会遇到的首要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提升国际传播能力,要大力发展新型主流媒体,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发展新型主流媒体是有效捷径。若要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开展并购重组,必然会涉及到一定体量资金的占用。完成原始资本的筹措是实施资本运作、实现产融结合的基本前提条件。笔者认为,对于我国传统主流媒体而言,加强资本运作当前应采取的首要措施是借助政策利好快速获得雄厚的资金扶持,为进一步实施资本运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获得必要的资金保障,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国家政策扶持的优惠和便利,才能真正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对于传统主流媒体,特别是已经拥有上市公司的传统主流媒体而言,大可利用政策扶持优势,利用资本市场的灵活性和便利条件短时间内募集大量资金,如此能够令企业迅速完成收购,抢占市场先机,加快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型的进程。为此,主要可采取以下五种模式:
一、直投收购或控股参股模式。传统主流媒体的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直接投资新媒体企业。这种方式适用于资金占用规模较小的并购或参股控股方案,以长期投资的形式在财务报表中体现,有利于公司的盈利表现和在整体评估时作为资产的增值,但此种方式需要经过股东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贷款模式。利用银行贷款、委托贷款或信托产品募集资金进行收购或参股控股投资。前两种方式利息水平较低,但放款条件较为苛刻。第三种方式利息较高,但条件与时限略宽松。这三种方式均需要经过股东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提供足额抵押物,并且将以负债的形式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对盈利会有一定影响,但在政策扶持环境下,传统主流媒体企业有可能获得国家为促进产业发展由政策性银行提供的长期低息的扶持性贷款资金。这对于企业获取发展所需资本,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和抓住时机迅速抢占市场先机是非常有利的。应及时选择优质资产收购或投资新媒体等相关项目,尽早申请此类贷款,以免国家投放的政策性贷款配额被其它竞争对手占据,失去享受政策红利的机会。
三、“明股实债”模式。引入特定战略投资者(GP)股权基金(通常由私募资金负责绝大部分出资,媒体企业象征性出资即可)成立有限合伙企业(LP),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筹集资金,并购或参股控股新媒体企业等优质资产。这种方式适用于短时间内需要大规模资金而企业自有资金调度困难或直接出资审批手续耗时较长的情况,并且因采用股权投资的形式而不是借贷形式在财务报表中会表现为投资,而不是负债,有利于公司的盈利表现,但此种方式不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是否居于控股地位有要求或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不能获批的情况。
四、合作获取或自领金融牌照,服务自身资金需求模式。与有准入资质企业合作或直接申请金融牌照进军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同时借助金融业务杠杆为其它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布局提供资金保障和实力支撑。
五、创立产业基金放大资本模式。利用政策扶持优势,按照政府重点支持的投资方向,利用自有资金或控股方资金,同时吸收国家政策性资金的进入,设立引导基金(母基金),作为加大资金放大倍数提供市场资金的基础。以引导基金引领投资方向,吸引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通过并购引导基金进入,最终获得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放大的百亿以上产业基金。然后利用产业基金的航母优势既打造新媒体孵化器也并购具备成熟盈利模式的新媒体或有助于未来新型媒体集团全面布局的估值偏低的传统媒体,以并购作为创新的巨大推进力,迅速把握机遇,建设新型全媒体集群,在最短时间内占领最大的行业市场份额,分享未来新型媒体产业的丰厚利润回报。
进行上述资本运作,有利于我国传统主流媒体轻松实现与国内外大型跨国集团、国内互联网业界巨头和新媒体企业的合作,利用金融手段更便捷地获取被投资/收购方在内容生产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资源以及在搜索引擎、社交媒体、互动娱乐等新媒体各个领域乃至互联网金融领域等不同领域的流量、用户、新媒体内容资源、准入资质和牌照等优质稀缺资源;有利于运用资本引领产业发展,并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合作过程中,以较低成本学习借鉴到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媒体运营模式和新媒体盈利模式,并迅速为我所用。而传统主流媒体还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依托政策扶持优势、资金优势等强大的资源优势获得自己的准入许可和资质,迅速占领行业市场,甚至可以借助合作赋予的机会超越合作对象,上演四两拨千斤的资本运作“魔法”,在新媒体业务的市场中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和更丰厚的利润,助力传统主流媒体向新型主流媒体及新型媒体集团的成功转型,实现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的跨越式大发展,进而快速增强我国新型主流媒体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的国际传播能力与国际话语权。
(本文为中国日报网天下专栏独家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