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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上市公司别被诚信打了脸
曹中铭
2015年10月16日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某种意义上,诚信亦是这个市场的"基石"。一个没有诚信的市场,注定不可能成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自诞生以来,信用不彰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特色,也成为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大"利器"。为了打造一个诚信的市场,尽管监管部门建立了诚信档案制度,但上市公司不讲诚信的现象仍然比比皆是。

近年来,上市公司以高送转的方式回报股东的现象非常普遍。如今的高送转,10送转5已属"毛毛雨",10送转10都会觉得拿不出手,个别"极端"的上市公司甚至推出了10转30的高比例转增方案。本来,高送转方案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一般情形下通过股东大会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悬念,但某些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最终却变成一曲闹剧,锐奇股份即是这样一家上市公司。

今年6月23日,锐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进行中期"10转15"的分配方案。公司战略委员会5名董事均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8月24日,在针对分配方案的董事会表决中,锐奇股份全部9名董事均投了赞成票,分配方案也顺利过关。一切都显得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但正如人算不如天算,计划没有变化快。在锐奇股份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其10转增15的议案却非常"离奇"地遭到股东大会的否决。而表决结果显示,同意28.5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反对1.24亿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弃权560股。资料显示,截至6月30日,锐奇股份第一大股东吴明厅持有公司8100万股股权;第二大股东、吴明厅控制的瑞浦投资持股4307.21万股,二者合计持股1.24亿股,这恰好与投反对票的股份数量一致。这说明,反对票由前两大股东投出。

作为锐奇股份的董事长,作为上市公司的战略委员会主任,无论是此前的承诺,还是在后来举行的董事会上,吴明厅无疑都是投了赞成票的。但其却在股东大会上投出反对票,足以说明,所谓的承诺,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也丝毫没有所谓的诚信可言。

其实,除了锐奇股份外,像七喜控股等上市公司也发生类似的一幕。如在七喜控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其董事长易贤忠曾承诺"公司绝不会卖壳,且两年内不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今年8月31日,该上市公司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显示,分众传媒欲作价457亿元借壳七喜控股。受此消息影响,复牌后的七喜控股连续"一"字涨停,也让那些不看好该股的投资者失去了获取暴利的机会。

毫无疑问,上市公司不讲诚信,其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有可能在市场上引起连锁反应。既然这家上市公司可以不讲诚信,那么其它上市公司同样可以不讲诚信,毕竟,即使是像锐奇股份这样出尔反尔,也不会招致监管部门的处罚。二是上市公司不讲诚信,无疑会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比如锐奇股份的高送转议案被控股股东等否决后,该股曾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三是上市公司视诚信如儿戏,无形中会打击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的信心。

投资者利益无小事,上市公司诚信也不是小事。对于不讲诚信的上市公司或董监高,仅仅记入诚信档案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笔者建议,建立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污点"制度,只要上市公司或其董监高不讲诚信,或者是发生了违规行为,均要作为"污点"记入个人或公司的档案中。而且,对于个人出现"污点"的,可认定为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不当人选,禁止其五年内在上市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上市公司有"污点"的,禁止其五年内启动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其次,因为像锐奇股份这样,因上市公司不讲诚信导致投资者产生损失的,由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赔偿,绝对不能出现上市公司不讲诚信,投资者埋单的事件发生。其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大幅提高不讲诚信的成本,并严惩不讲诚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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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独立撰稿人,资深财经评论人。在多家网站、报纸、杂志开设有专栏,已发表数百万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