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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高送转乱象该如何规范?
曹中铭
2015年12月24日

12月22日,又有三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高送转预案,分别是永清环保的10转20、广田股份的10转15以及吉祥航空的10转10。而据统计,截至12月15日,两市已有15家公司公布了"高送转"利润分配预案。目前还没到2015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众多上市公司纷纷提前披露高送转预案,凸显出高送转的火热程度。

事实也正是如此。近年来,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有愈演愈烈之势,原来10送转3还算正常,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今10送转5都会觉得拿不出手,而10送转10则成了"起步价"。A股市场频现的上市公司高送转现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日前,深交所在其网站的"投资教育专栏"中刊登了《理解"高送转"实质,避免跟风炒作造成亏损》的文章,向投资者普及高送转的相关知识,并提醒投资者要注意盲目投资高送转股票的风险。可以说,在高送转已成市场一大在"风景"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刊发此文显然是有的放矢。

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真正出于"回报"投资者的并不多,更多的是怀着不同的目的。如有的是出于配合二级市场炒作,有的是为了配合大股东和高管套现,或者配合激励对象达到行权条件,也有的是为了在再融资过程中吸引投资者认购公司股票等。可以说,众多上市公司推出的高送转,早已变了味。

如今年7月22日,佳都科技控股股东堆龙佳都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佳都科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提议以今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向全体股东实施10转15,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但上市公司董事会直到8月31日才进行审议,并且还提议推迟至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公告。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因之向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刘伟在内的多位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另一家奇葩公司即为锐奇股份。今年6月23日,锐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进行中期"10转15"的分配方案。该议案在8月24日举行的董事会进行表决,其9名董事均投了赞成票,但在其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第一大股东也是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吴明厅却投了反对票,该消息披露也导致锐奇股份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也因之遭受到惨重的损失。

上市公司在推出高送转方案时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出尔反尔毫无诚信可言,在这一切的背后,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在为之付出代价,这凸显出市场新的不公平。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高送转乱象,有必要进行规范。

笔者建议,一是业绩差的上市公司应限制其高送转。高送转实际上是一个数字游戏,既不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不增厚其资产规模。相反,业绩差的上市公司实施高送转后,由于总股本扩张,而业绩增长速度又跟不上股本增长速度,导致其每股收益被摊薄。因此,对这类上市公司的高送转可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比如其送转的比例不得超过10送转5,如果业绩出现亏损,应禁止其进行股本扩张。

二是推出高送转方案的上市公司,在其预案披露及至实施后的6个月之内,应禁止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等减持套现。与此同时。也要禁止开展了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该时间段内行权。某些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本质上就是为了进行利益输送,让中小投资者为大股东、高管等套现埋单,或为其股权激励行权创造条件,像这些窃取市场利益的行为,显然都应该被禁止。

三是上市公司因推出高送转预案出尔反尔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对所有投资者进行补偿。像上述的佳都科技、锐奇股份等自推高送转又自我否定的行为,无不造成了诸多投资者损失,显然,投资者不应该为之买单,而上市公司不讲诚信的行为,同样理应付出代价。

A股市场出现的高送转乱象,是市场监管缺失的表现,也常常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只是风险教育了事,对于其中的不正常现象与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规范,这亦是市场监管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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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独立撰稿人,资深财经评论人。在多家网站、报纸、杂志开设有专栏,已发表数百万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