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永恒的矛盾体:人的肉体和情欲本能要求即刻的满足;但人的精神和宗教本能又要求超越肉体之上的永恒宁静,这二者之间的剧烈冲突,构成了全部人类时尚的哲学与社会底蕴。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齐奥尔格·西美尔(Georg Simmel,1858-1918)在《时尚的哲学》一文中,将“时尚”理解为社会同化与个性表现的矛盾体:“时尚是既定模式的模仿,它满足了社会调适的需要;它把个人引向每个人都在行进的道路,提供一种把个人行为变成样板的普遍性规则;但同时,它又满足了对差异、变化、个性化的要求。”
换言之,人性既要求社会化、“随大流”,又企图个性化、“小小地与众不同”,而时尚恰恰提供出无须承担“敢为天下先”的道德责任,同时又在审美趣味上标新立异、“冒一点小风险”的保险方式。
西美尔为时尚下了一个精彩的定义:“如果我们觉得一种现象消失得象它出现时那样迅速,那么,我们就把它叫做时尚。”
他揭示出“时尚引领者”的性格:“对那些天性不够独立但又想使自己变得有点突出不凡、引人注意的个体而言,时尚是真正的运动场。……他在总体上代表着个性化的东西,而这一个性化的东西,其实存在于既定社会圈子的共同特性在量上的强化。他引路,但走的都是相同的路。……领导者实际上就是被领导者。”
时尚是经典的对立物:“经典是崇高旨趣的和谐提炼……与此相反,反常的、极端的事物,都会纳入时尚的领域……原因在于,它们和生命与事物的永久中心缺乏联系。”
时尚是大众无个性生活的必要补偿,各种“反常”或“极端”不过是“量上的强化”而已,并无新颖卓异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