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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峰:孔学源流之一百四十二篇——圣学血脉之十四:选贤爱民的古典宪政(下)
毛峰
2016年12月26日

古典宪政制度体系的根本观念,在于中国人的“王道”观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王法”体系。

融通天地人三大宇宙要素,谓之王道。

王者,往也,天下人自愿归附之谓也。

王法则是王道所立之法规体系。

京剧音配像精品《朱砂井》(单折称《拾玉镯》,全本称《法门寺》),即为鲜明一例。

该剧描写明武宗正德年间,皇太后和大太监刘瑾(名伶周和桐饰演)到陕西法门寺上香,途经郿邬县,遇秀才宋国士之女宋巧姣拦轿喊冤、控告县官非法,太后、刘瑾当场即予受理、倾听冤情。

原来,宋巧姣许配官宦子弟、世袭指挥、县学生傅朋,两人相敬如宾。

无奈傅朋生性风流,路过同村孙寡妇门前,真是寡妇门前是非多,正遇孙寡妇之女、16岁的妙龄女孩孙玉姣,趁母外出拜佛,在门口轰赶鸡群,傅朋见玉姣倚门姣俏,不禁淫心大炽,故意遗落一只玉镯,孙玉姣情窦初开、偷偷捡起,二人遂私下定情。

《拾玉镯》一折,堪称描绘少女情欲的极品。

不料全过程被刘媒婆看见,刘媒婆诳骗孙玉姣一只绣鞋作为“回赠的定情信物”(实贪图小便宜),将绣鞋带回家,被儿子刘屠户发现,刘屠户执绣鞋讹诈傅朋钱财,二人争执起来,被乡约地保刘公道解劝开。刘屠户夜半醉酒,路过孙寡妇家门口,见门虚掩未锁,遂溜进孙家,企图非礼孙玉姣,不料孙玉姣卧室偏偏借宿了孙玉姣的舅父舅母,刘屠户误以为是孙、傅二人正在私通,遂持刀将孙玉姣舅父舅母杀死后,将人头抛进刘公道的后院。刘公道唯恐官方追究查办、说不清楚,遂命宋国士之子、宋巧姣之弟、15岁在家帮佣的宋小童抛掷人头,刘顺势将其推入朱砂井溺死,然后诬告宋小童盗窃潜逃。

县官赵廉(名伶马连良饰演)为官清正,半夜勘验现场,却审问得不明不白,遂有宋巧姣诉冤告状一幕。刘瑾限令赵廉三日破案,赵廉终将人犯案情一一审理清楚,太后特命傅朋与巧姣、玉姣完婚,刘瑾命赵廉备办彩礼,刘瑾、赵廉依大明律将刘屠户、刘公道处死。
全剧以傅朋风流惹出命案、蒙冤下狱、有情人终成眷属为情节主线,借一桩惊动朝廷的命案,呈现出明代中国宪政治理结构的利弊得失、个中委曲。

要研究秦汉以下中国古典宪政的治理结构,约有以下三大原则作为深入考察之理据,研究者须熟知:

首先,一国一代之宪政治理,必有利弊得失参杂其间,其利足以维持数百年政局稳定,除其合理的宪政观念外,重在宪政制度设计之合理、贯彻之得力,若此“利”被忠实记录在历史档案中,则除非拥有翔实可靠的反面证据,不能轻易予以怀疑或否定;

其次,对一国宪政体系的贯彻实施,要予以详细考察,仔细分辨其利弊得失,更要予以“同情之了解”,即依据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对古今不得不如此之宪政设施予以同情,万不可依据今人的是非、好恶而妄断古人苦衷,给予古人尽量公允的评价。

再次,对古今宪政治理的具体判定与分类,亦必须采取严谨审查、细致分疏的方法,力避简单粗暴的“一语断定”。

譬如,对中国“文治政府”体系(余谓之“古典宪政”)的基本分类与基本评价,钱穆《国史大纲》、《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孟森《明清史讲义》等民国时代的巨著,就比较符合上述“同情之了解”原则,较少武断性,足以予人深广启迪与思考。

中国古典宪政,大致可分为两大组,各组内部之利弊得失又互异:1,两汉、隋唐、两宋、明为一大类,即宪政文治体系比较完备,但也包含一些重大缺陷:秦短命政权之利,在于全国大一统之建设宏伟,但弊在文化专制与不恤民生,文化专制遭精英唾弃,不恤民生则民不堪命、揭竿而起;汉唐宋明正宗王朝之利,在于天子、宰相分权(明废宰相建内阁,首辅阁揆仍拥有封驳皇帝诏书之权柄),其弊在于:汉明新天子若暗弱失权,则内廷宦官与外戚势力必膨胀并勾结外朝文官势力而专权(譬如西汉末王莽集团、明末严嵩集团等);隋唐两宋之弊,则在于外朝文官结党营私和武将藩镇另立中央;2,蒙元、满清为另一类,华夏宪政制度体系逐渐废弛、毁弃,全国权力、利益高度集中在少数族裔贵族统治集团内部,广大汉族精英、平民阶层无由分享,故心存不满、离心离德。

中古汉唐宋明四大王朝存续数百年的原因,就在于其宪政治理结构的基本合理;秦之残暴不仁、元之种族歧视和清之排忌汉族、腐败专制等,恰促使其宪政治理结构的合理性逐渐丧失、其重大缺陷不断激剧发作,遂导致了秦王朝之15年短命、元王朝仅90年即被赶出中原和清乾隆以后的国困民穷、社稷沦亡。

据此可知:谭嗣同所谓“中国两千年政治,秦政也”的著名论断,恰是“一语断定”式的偏颇之论;而郭沫若、范文澜等官方史,将国史判定为“两千年封建专制史”的错误论断,根本不能作为研究中国宪政制度、学术思想史的基本前提与基本立场。

譬如《朱砂井》这出戏,全剧主要人物,上至太后、刘瑾(官居九千岁),处中间地位的县太爷赵廉,下至蒙冤民女宋巧姣,口口声声都以“王法所在”为号召,表明古典中国“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政观念之根本合理性;

民女宋巧姣拦太后轿喊冤、控告县太爷非法,朝廷当场即予受理,说明中国古典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控告制度之根本合理性(除满清外,中国历代王朝均准许一切官民越级上书言国家政事和越级控告上级官府非法行为,言路基本畅通);

刘瑾虽欲专权,但案件必须由县衙审理,表明古典司法独立制度之根本合理性;乡约地保制度亦具相当合理性,民间纠纷可由其调解、解决;

县官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唯儒生出身的官吏,不精通邻里民情——官宦子弟风流犯奸、地保乡绅畏法作科、媒婆屠户从中渔利等复杂情形,妄用刑罚而铸成错案。

全剧凸现明代世情民风,不啻为利弊参半的中国古典宪政治理、明朝宪政史之一页缩影;更以戏文佐证,“王道(法)所在”之宪政观念,深入华夏百姓人心,上至朝廷、中经官府、下至黎民,一体遵行贯彻,五千年绵延之古典宪政制度之根本合理也!

【责任编辑:管理员】
北师大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国际文化传播学、中国国学传播、西方哲学艺术等人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