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贤之一、现代文史巨匠钱穆的《孔子传》,依据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所谓“定公九年,阳虎奔于齐。其后,定公用孔子为中都宰。一年,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之言,在其论述及《孔子传》附录的“孔子年表”中,亦将孔子首次出任官职的年份,定为鲁定公九年,孔子时年51岁。
此论有误,今略考释之。
《孔子家语》卷四十三第十七条载:
季平子卒,将以君之玙璠敛,赠以珠玉。孔子初为中都宰,闻之历级而救焉,曰:“送而以宝玉,是犹曝尸于中塬也,其示民以奸利之端,而有害于死者,安用之。且孝子不顺情以危亲,忠臣不兆奸以陷君。”乃止。
《左氏春秋》载季平子卒于鲁定公五年,依据《左传》对这一事件的记载,又据《孔子家语》记载,孔子反对鲁定公用季平子驱逐鲁昭公后代行国君职责、佩戴行礼于祖庙的美玉玙璠,收殓平子以提高其身份的非礼之举的时候,“初为中都宰”,则孔子出任中都宰的年份,应是鲁定公五年、平子卒后不久,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所言以及钱穆《孔子传·孔子年表》所言“鲁定公九年,孔子出任中都宰”云云,皆误。
孔子出任中都宰,是孔子凭借出任第一个政府官职——位于今山东省汶上县西、作为鲁国西北部重镇的中都城邑的最高行政长官,得以实践其一贯的、伟大而灿烂的古典宪政思想的第一个里程碑,具有毋庸置疑的历史重要性,故不得不考辨之。
《孔子家语》首卷“相鲁第一”开头诸节,载之分明:
孔子初仕,为中都宰。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涂,路无拾遗,器不雕伪。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定公谓孔子曰:“学子此法以治鲁国,何如?”孔子对曰:“虽天下可乎,何但鲁国而已哉!”
于是二年,定公以为司空,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
先时,季氏葬昭公于墓道之南,孔子沟而合诸墓焉。谓季桓子曰:“贬君以彰己罪,非礼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由司空为鲁大司寇,设法而不用,无奸民。
……
初,鲁之贩羊有沈犹氏者,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有公慎氏者,妻淫不制。有慎溃氏,奢侈踰法。鲁之鬻六畜者,饰之以储价。及孔子之为政也,则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溃氏越境而徙。三月,则鬻牛马者不储价,卖羊豚者不加饰。男女行者,别其涂,道不拾遗。男尚忠信,女尚贞顺。四方客至于邑,不求有司,皆如归焉。
细读此节《孔子家语》,可知如下紧要之点:
首先,孔子治理中都,以《周礼》为宪政治理的最大法制依据,无论是养生送死、饮食劳役之长幼、强弱,男女仪节,还是坟墓、棺椁的规制,全都定下规矩,可谓法令严明,中都风气为之一清;孔子的宪政建制,引起了与中都毗连的西方诸候——晋国等大小邻邦的关注与效法,为儒家日后入晋(孔子学生子夏长期居西河教授,学生田子方、段干木主政三晋之一的魏国,魏文子、武子师事子夏),成长为强调“循名责实、援法入儒”的“儒家事功学派”(以尸子及其学生商鞅为代表),埋下历史先机;
其次,孔子治理中都的入手处,在整顿市场诈欺等不法行为和社会交往、人际关系上的“奢侈逾法”现象。举凡牛羊肉注水欺诈、囤积居奇以操纵物价、妻淫不休、权贵豪奢等不良经济-社会现象(古犹今也,《列子》创其说;注水肉等现象,3000年未进展分毫,读史以观今日全球社会,可一笑),均在禁制之列,尤其是这段记载的最后一句:“四方客至於邑,不求有司,皆如歸焉。”显示了孔子市场治理与风俗治理的效果:四方客商、行人,宾至如归,不必再向官府(有司)寻求治安、司法等多方面保护,则宪政、礼教之清,必致市场经济之繁荣、中都城邑与四方客商、行人、货物与文化之交流之有序扩大;可谓钱穆《国史新论》所言“四民社会之自治繁荣”之一显例也。
再次,鲁定公、季氏等三家权贵,发现孔子治理中都十分成功且引起诸侯各国仿效,遂在孔子治理中都两年后,提拔孔子为鲁国司空,孔子由此进入鲁国政治中枢,政治经验由于深入历练而更加纯熟;孔子治理全鲁国的建造、耕作、水土保持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先从治理“国土用地”入手,所谓“别五土之性”,即分别厘清五种基本国土的性质与开发利用的合理方法:1,山林之土,应予保护,不得滥采、污染;2,川泽之地,应加保养,有限制利用;3,丘陵之地,可开发耕种;4,坟衍之地,即宽阔肥沃之地,则可开发、利用、建筑之;5,原隰之地,指广平低湿之地,即今所谓“湿地”,应当予以特别保护——总之,地尽其宜,物各其用,国用不匮,民用丰足,毫无当今生态污染紊乱、土地供应不足、房价飞涨之祸患也!
又再次,孔子宪政思想的核心精神,在于“正名遵礼、循名责实”(这是儒家与后来法家的义理相通处,唯孔子儒家强调法制的用力处,在限制权贵侵犯人民利益,遂垂为不朽;商鞅、李斯等法家,却病态偏执为以暴虐之法压制、剥夺人民利益以维护权贵利益,虽有全盘西化派之肯定,然暴秦仅存15年而灭,孔子后裔孔鲋率弟子毅然加入陈胜起义军、汉高祖任用儒生以扫除秦暴政、汉武帝尊儒兴盛扫荡匈奴,为之佐证),故而,孔子不失时机建议鲁定公、季桓子巧妙地纠正因季平子“偏葬”鲁昭公、不让昭公墓与鲁历代国君合葬而犯下的反礼教、留恶名的政治错误,孔子所谓“贬君以彰己罪,非礼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即申明礼教大义,又掩饰了季平子驱赶鲁昭公的“历史罪恶”,将墓道、沟渠“改建”(这正是孔子作为鲁国大司空的职权范围),有效维护了古典宪政的精神核心——君敬臣、臣忠君、父爱子、子孝父的伟大宗旨,堪称原则性与灵活性兼而用之的伟大政治楷模也。
最后,孔子儒家的宪政思想,在于“设法而不用”、或可称之为“设法而少用”,即以礼教的道德、伦理力量,尽量“防患于未然、止奸于未萌”,这在当代强调法治的同时,也有重要意义:当道德不明、风俗败坏之时,一味惩罚违法者,不是根本之道;唯有礼教为主,法治为辅,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孔子家语》长期被偏执历史-文化虚无主义的胡适、顾颉刚等“疑古派”史学荒谬“定论”为“汉末王肃伪造”的“伪书”、不得援引、征信;由于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汉墓遗址出土的西汉初年原始典籍《儒家者言》与《孔子家语》完全一致,胡适、顾颉刚及其徒子徒孙胡乱编造却误导中国学术思想、历史评价极其深广的“对中国古籍的大批冤假错案”(著名文史考证家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所言)至此真相大白;孔子出任中都宰的一番政治作为与宪政创制,其伟大历史地位与深刻政治影响,亦由此“洗去疑古沉冤”而令历史真相大白于天下矣!
《孔子家语》是比《论语》更详尽地记载孔子宪政思想、宪政创制、经世致用等淑世派儒家(子路、子贡、孔子嫡系后裔孔鲋等、孟子、荀子一派)及孔子接人待物、身世渊源、弟子源流等极端重要内容的不朽巨著,由汉初孔子的嫡系后裔、著名儒家学者孔安国撰集、编定。相比较而言,《论语》由曾子门人编订而成,偏重于曾子一派有关儒者修身方面的诸多论述,对孔子宪政思想与宪政创制等政治哲学,记载较少,语焉不详;在通读儒家尚书学、“三礼之学”尤其是《周礼》、《小戴礼记》、《大戴礼记》、春秋学之前,初习儒学者,倘仅依据南宋朱熹秉承二程“内圣有余、外王不足”的理学思想,按照朱熹偏狭地将曾子《大学》、子思《中庸》置于《论语》、《孟子》之前、又被元明清三朝定为“程式”的研读顺序加以研读,则孔门圣学之精髓、血脉——不拘束于斤斤计较的伦理规范,而要在限制权贵、保护百姓的宪政创制上有所作为的千年精血,必阉然无获矣!
予读《尚书》、《大戴礼记》、《小戴礼记》、《春秋》,心神俱壮:中国人何其阳刚、猛烈!儒家何其广大自由、刚毅坚强!而在《论语》中,曾子的后学门人,在某些时刻,将孔子塑造为宽厚有余、刚直不足的“好好先生”,即“谨言慎行有余、阳刚创制不足”的柔性之人,此实大错特错矣!
古语“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钱穆师乃最近100年来之“海内儒宗”,予尊之,称其与辜鸿铭、柳诒征、陈寅恪、马一浮、熊十力、梁漱溟并列为“民国七贤”,其巍然奇崛之学行,其毅然与“全盘西化派”的历史-文化虚无主义分庭抗礼之丰功,永垂中国历史;今指出白璧之微瑕,亦不掩夫子之光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