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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中央一号文件,在希望的田野上实现新宏图
李明
2018年02月11日

万物苏萌山水醒,农家岁首又谋耕。2月4日,中国农历立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今年一号文件有其突出特点:在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首之年,文件规划出乡村振兴战略30年的战略宏图,提出一系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计划,目标任务催人奋进,四梁八柱架构精当,战略安排蹄疾步稳,立足新时代“三农”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集结号、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九大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战略目标任务导向明确,战略谋划稳妥合理,战略布局衔接精细有致,战略规划既管全面又管长远。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以两阶段、三步走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战略方案近细远粗层级推进,呈现金字塔型结构。其基础就是党长期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以此为前提设定第一个基础性目标任务,就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这一体系化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基础性根本性方面,包含十项内容: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三是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五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六是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七是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八是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九是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十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这是全面小康社会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要求。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并提出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第二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就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这一目标包含对应于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四个层面内容,也和我国2035年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相融通——一是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二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三是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四是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推进15年,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40年前,农村改革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农村这片热土承载着发展和希望,乡村振兴厚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广袤农村的希望田野上,一定能实现乡村振兴的宏图伟业。

(作者李明系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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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