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快递支撑网络零售额接近1.5万亿元,快递业务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6.2‰,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直接贡献率为1%。”4月13日,《人民日报》援引国家邮政局的核心数据报道了快递业的惊人成就。
就在一季度,《快递暂行条例》应运而生——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3月27日,国务院令第697号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行政法规,被解读为“邮政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实践,给行业改革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快递业今日的繁荣无疑是多重因素共同造就,而打破垄断充分竞争当是其中的催化剂。
“邮电”乃是中国长时期“邮政”和“电信”的统称。1998年3月,国务院在原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的基础上组建信息产业部。4月,新成立的信息产业部下发《邮电分营指导意见》。此间,国家邮政局正式挂牌,邮电开始分离。
2000年6月28日,新创刊的《通信世界》周刊发表笔者一篇题为《为通信业竞争而喝彩》的文章。其时,担负着破除电信业垄断坚冰使命的中国联通(指成立于1994年7月19日的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依然弱小,却以竞争者的姿态激发了电信业的活力。“可见业内竞争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真正目的是共同达到电信业繁荣。”笔者在上述文章中写道。
“电信”如此,“邮政”亦然。因行业特殊性,电信市场一直以来并未完全放开。几经重组后,全国性电信运营商形成三足鼎立(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适度竞争”的格局。而邮政业的变革,相比而言尤其令人瞩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邮政特快专递(EMS)开启了中国快递业务先河,处于一家独大地位。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政企分开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这是EMS垄断地位受到冲击的开始。
2009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出台,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快递企业的地位,并且提出了邮政市场“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同时,新《邮政法》对邮政专营信件范围的放松给民营快递公司提供了更多发展空间。此前一个月,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为国内快递企业的发展确立了更高、更明确的目标。
2012年6月10日,《从“一家独到”到“随叫随到”——快递业破垄断迎井喷》为题的新华社电讯,表明“我国快递业形成了国有、外资和民营快递企业多元共存、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如今,快递业历经十年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业内竞争充分且健康有序,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数据显示,七家上市快递企业在2017年共完成业务量269.97亿件,占全行业的400.6亿件的67.4%,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作为业内争霸的“战国七雄”,民营快递的强势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犹记得,中国联通在18年前的广告文案——“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电信业依然故我,以快递业务作为标签的邮政业已然万紫千红。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方向,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这意味着,快递业将在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享受有序竞争带来的红利。(《人民交通》杂志2018年5月号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