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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黎萍:互联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上)
段黎萍
2019年03月11日

前几天,有个青年朋友问我社交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题目,但因社交媒体仅是互联网的一种应用形式,所以我想把这个问题放大到互联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来谈。

教科文组织(UNESCO)于 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以下五个领域(Domain):分别为1、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为十大类,基本可以直接对应到教科文组织的五大分类上,所以此文将按照教科文组织的分类来讨论互联网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

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方式。从原始人到现在,信息传播的方式大体经历以下几种:面对面进行口头交流、将图像信息刻录在岩石上、将口头信息进行编码刻录在岩石上、发明可流转的信息记录材质(如泥块、绳子、甲骨、羊皮、竹简、纸张、胶片、唱片等)、发明基于电波的信息传播方式如电报、电话、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

从信息传播的受众人数、存续时间、流传地点、双向交流性来看,面对面传播的受众只是当时在场的人群,双向交流能力强、但存续时间短,面对面交流一结束,信息传播的功能就结束,没有参与的人群只能听别人的转述,属于二手信息。岩画的传播力可以历时上万年,受众可以很多,凡是经过此地的人都可以看到,但没到过此地的人则无法看到。可流转的信息记录材质出现后,受众快速增多,不同受众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方都看到这些一手信息。基于电波的电报、广播和电视的信息传播,其信息受众在地域范围上和传播速度上远远超出传统的纸质介质,但和传统的竹简、纸张等介质一样,都是单向信息传播,受众的感受无法得到及时响应。电话只是将面对面交流进行了地理空间的延伸。互联网则同时满足了受众人数多、存续时间长、流传地点广、双向交流便捷的条件,而且互联网在信息组织方面,继承了图书档案学的特点,信息的聚类和检索都更为方便。

基于五大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和互联网的特点,互联网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会不尽相同,下面逐一讨论互联网对五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从信息传播的效果来看,当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关注者多了,从业者能够在金钱和名誉上获得更多的收益,就会鼓励更多的青年人加入到这个行业里,从而有利于这个行业的传承与保护。过去两年我担任过国际非遗大数据平台和网站的咨询专家,见证了太多的非遗项目由于受众太少,传承人无法以此为生,无法吸引年轻人加入到这个行业,导致传承人缺乏、技艺失传、项目无法存续的情景。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有限的流传人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如何让更多的人能够接触到这些项目,真正了解并喜欢上这些项目,是保护这些项目的首要条件,保护工作不仅仅是逐一录像,保存在档案馆里。

口头传统和表述类非物质文化类遗产主要是指流传于某一地区的民间传说,基本是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进行传播,其中很少一部分会通过文字记载的形式辅助保存和传播,传播的地点可能是田间地头、也可能是节日庆典上,传播者和受众之间互动性最强,有时传播者与受众甚至融为一体。但这种传播方式存在着传播范围过小、传播内容不便于保存等缺点,所以很多口头传说已经濒临灭亡。后来,电影的兴起为此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保护起到了很好推动作用,这些口头传说为电影提供了创造的源泉。例如,我小时候看过的电影《阿诗玛》就是云南的一个民间传说,通过电影的强大传播能力,将这个民间传说保存下来并每年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去云南的石林参观,见证阿诗玛和阿黑哥的爱情故事。

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音乐、歌曲、舞蹈、戏曲、曲艺等,与口头传说和表述相比,既有很多相似性,也有一些不同。表演艺术都有一定的表演程式,传播者多数是专业从事此项艺术的人员,巡回表演,以此谋生,以受众多为生存之道,其表演的内容更为严谨,文本记录更为清晰明确。这类艺术中的有些项目在广播、电影、电视兴起之后,快速占领广播和电视,并根据广播和电视的传播特点,对各自的表演形式和内容进行了调整,让更多的受众能够足不出户、不花分文,就能享受到名家名段。更重要的是,录制下来的表演片段,可以重复播放,不像以往到剧院看演出,看完后若想再看一次,还得重新去剧院看。当然,在剧院看,每次都可以看到表演者鲜活地表演,常看常新。

在互联网时代,这些表演类艺术或主动或被动地以各种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时,由于互联网上便捷的互动方式,每一个网友都可以评价、转发和二次编辑这些内容,可以与表演者直接互动或间接互动,增加了民众的参与感。但是,在互联网的浩瀚信息中,如何让这些传统表演艺术能够被广大网友看到并关注到,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除了一些专业机构和网站的推广外,有个人魅力的传统文化表演者自身所带的网络流量是一条重要途径。有很多表演者出于各种现实的考量,不准观众拍摄自己的表演,不准观众将表演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恪守着自己的小剧场。也有很多表演者,积极地拥抱互联网时代,允许观众拿着高清摄像机拍摄全场视频并上传到各大网站给网友观看,赢得更多的网上观众,甚至将一部分网上观众转化为剧场里坚定的观众。各种方式无所谓谁优谁劣,各有各的道理。

做为与互联网同步成长起来的90和00后,更习惯于从网络上获取文化娱乐信息,而表演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有机会通过网络走近90后和00后。去年通过抖音火起来的相声演员张云雷表演的相声、太平歌词、京韵大鼓、评戏、京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互联网上进入到年轻一代的视野,并带动一群年轻人学唱这些曲目。同时,一些有国际化背景的年轻人,主动将北京小曲《探清水河》翻译成英、法、日、韩等版本在互联网上传播,从而可能会吸引一些国际受众。法语版本词汇质朴优美,将歌词中的两个中国古典爱情故事的男女主角,分别换成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以及法国名著《高老头》中的男女主人公,便于外国人理解这个故事。这个翻译方法与当年周恩来总理向外国贵宾介绍《梁山伯与祝英台》时一样,周总理的妙翻能够被当今的年轻人借鉴,这就是文化的传承。为此,我专门与法语版本的翻译及演唱者、视频拍摄者、一个二十多岁中国留法女生在微博里进行过交流,并表达了对她的喜爱。

文章写到这里够长了,社会风俗、礼仪和节庆,以及自然界知识类、传统手工艺等三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互联网的关系,且听下回分解。

研究员,清华化工系博士。曾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从事信息分析研究和国际合作工作,以及在中国驻瑞典使馆科技处任一秘。现从事国际科技政策的研究工作,并担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民信息计划中国联络点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