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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江:要素市场化配置背景下长三角协同发展之道
方明江
2020年04月16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这五个要素领域的改革方向,这意味着长三角协同发展将迎来新一轮风口。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对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上海、浙江、江苏及安徽亦先后出台了长三角一体化实施方案。长三角协同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强联合,在这次新一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背景下,长三角协同发展就是要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

一是建立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统一规则与体系。第一,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政策协同机制,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比如,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融资、财税分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政策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根据达成一致的意见形成协同方案,由各区各级政府依据协同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第二,建立要素市场化配置统一管理制度。加强长三角标准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标准互认,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协同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化联合组织,负责区域统一标准的立项、发布、实施、评价和监督。推进地区间标准互认和采信,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区域协同标准体系。

二是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第一,建立统一土地市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用好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第二,共建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协作,加强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第三,加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扩大发行企业等各类债券,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第四,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推进现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形成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第五,建立同一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共同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三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第一,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形成有效的合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合作水平,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法规支撑和保障。第二,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行业组织、商会、产学研联盟等开展多领域跨区域合作,形成协同推进一体化发展合力。第三,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发挥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调动政府和市场主体积极性。探索建立区域互利共赢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形成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

在当前,要加快推进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提升长三角整体发展水平、创新效率和吸引力,调动各类改革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打造长三角创新特区,推动科创走廊和合作示范区建设,提高长三角创新的密度、高度、浓度和社会支持度,加快形成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

【责任编辑:王晗】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会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