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考察时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是他站在政治视角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概括。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全过程民主”明确被写入这“一法一规则”。这两件事也许意味着,中国式民主在全过程民主的方向上正在持续推进。
全过程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形态。
人类社会对于民主政治进行了长期的多种多样的探索。尤其是近现代西方国家对于民主政治的探索和实践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取得了可观的历史性成就。这是客观的历史过程和历史事实。但是,站在今天的角度上观察西方国家的这种探索仍然存在许多根本性的问题,资本对于民主的干预甚至控制是任何人无法否认的制度缺陷。超越西方式的民主道路、寻找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道路是许多民族国家正在积极从事的工作。
中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国情、借鉴历史的资源和他国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曲折艰难的探索,全过程民主是我们长期奋斗寻找到的新型民主形态。其特点在于,第一,民主的广泛性。全过程民主试图超越西式民主只代表社会少部分人(尤其是社会上层)权益的状况,尽最大可能地满足整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权益要求,从而使这种民主具有更大的广泛性。一个典型表征是我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涵盖各个行业、各个民族、各个阶层、各个地域。而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政协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第二,民主的全程性。西式民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选举时民主得以贯彻和落实,但选举一结束民主就要在一定程度上萎缩和下降了。全过程民主试图将民主贯穿到公共生活的全部过程,既包括选举过程,也包括决策过程、管理过程、监督过程和协商过程。这几个环节既有所区分又连接贯通,内在统一地形成全过程民主的完整链条。第三,民主的真实性。正是基于以上两点,全过程民主在民主的质量上具有更大的实在性。民主的真实性和虚假性当然存在质的判断,同时也应该看到二者之间还存在一个度的问题。越真实的民主应该是越广泛、越深入的民主。从这样的角度上,全过程民主是更为真实的民主。这种真实性体现在基层群众多种多样的协商活动中,也体现在基层意见直通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上,也体现在重大决策的反复酝酿和多方研讨中。第四,民主的高效性。任何民主都有工具性的一面,都服务于社会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其服务的效率和成果和民主制度的设计和安排紧密相关。全过程民主着眼于运行效率的提高,着眼于工作成果的增强,着眼于广大人民美好生活的创建和提升。一个方面它注重把一些细枝末节、可有可无的环节予以节省提高工作效率,另一个方面注重在一些重要环节(比如决策)发挥出尽可能大的功能,实现应该具备的现实价值。
全过程民主是中国人民长期探索的成果。
民主是近代中国人民努力追求的价值目标。从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民主都是革命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但是,由于主客观多种条件的限制,我国在民主的道路上取得的成就常常不令人满意,中国人民为此进行了艰辛的奋斗,经历巨大的曲折。改革开放之后,在党的领导之下,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民众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索,经过四十年的积累,终于量变导致质变,我们在制度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可观的成果。
全过程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是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和建国后二十八年领导形成的民主制度。但其操作性的成果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通过反复实践和长期探索形成的。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之后,这些探索向纵深发展,向实效发展。比如协商民主是全过程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2007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提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党的十八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方针。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党的十九大提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经过三十余年的探索,作为中国式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获得了稳固的制度保障,在社会各个层面得到积极的实施,取得了多领域的巨大民主成果。
全过程民主适合中国的国情。
民主制度的核心理念和具体设计必须符合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福祉。全过程民主是从中国这片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民主类型和民主形态,因而非常符合中国的国情。第一,我国人口数量庞大、结构复杂,全过程民主适合巨大人口条件下的民主实践。从具体操作来看,要让各个阶层群体、各个地域领域、各个行业职业的人群的权益都得到保障,不仅要有一个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还必须有多个环节多种程序的保障,必须进行广泛但又有效率的多方多层协商,必须找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公约数。全过程民主可以承担起这个任务。第二,我国社会发展到今天,社会需求结构复杂多样,全过程民主可以较好地满足这种需求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的发达、社会空间的开阔,广大民众的需求呈现出较大的调整和前进。总体上看需求的内容更为多样,需求的标准更为高企。不同个体、不同群体之间既有共同的权力和利益诉求,也有不同的权力和利益诉求,后者满足起来更为不易。这样,多渠道、多环节、持续性地沟通和协商就是必要的,全过程民主正好可以起到这个作用。第三,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全过程民主正好与之相适应。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其基本特征,多党合作制是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全过程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然生长出来的民主形态和民主类型,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全过程民主具有开放性和前进性。
作为一种民主形态和民主类型,全过程民主在我国已经明确地形成,在我国广阔大地上生动活泼地实践着,其制度还在演进,其形态还在生长。这说明至少到今天,全过程民主还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前进性。这与当代中国的三个特征紧密联系。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将继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这一道路上,全过程民主将在更加成熟和定型的方向上发展自己,它仍然有较大的前进空间和优化可能,仍然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延展性。第二,社会治理状况还在发生较大变化。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肯定会出现。全过程民主势必要发展出新的体制和动能来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在这个过程中,全过程民主本身也得到优化和强化。第三,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正在迅猛发展。在当代社会,科技进步正在为人类更好地感知、认识社会提供大量新的方法和工具,也为人群新的分化和组合提供新的手段和载体。在改革开放的中国,不可阻遏的科技进步也带来了民主不可阻遏的进步,毫无疑问,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这一过程在全过程民主的方向上将会极大地发展。
(作者:刘东超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