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提出八方面31条举措,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这是继2005年、2010年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非公经济新36条”后又一个针对民营经济的重磅文件。《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一,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存在灵活性和创新性,它们能够更快地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民营企业更加注重市场机会和效益,愿意承担风险并进行创新尝试,可以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第二,民营经济是转型升级高发展的生力军。所谓“56789”,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提高中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第三,民营经济与就业民生息息相关。民营经济通过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多样化的就业选择、促进收入增长和财富分配,以及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为人民提供了更好的就业和生活条件,增加社会的公平性和包容性,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意见》围绕八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
第一,《意见》表明了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的态度。《意见》给出的“生力军”“重要基础”“重要力量”三个关键词,给予民营经济的作用和地位以全新表述,进一步提升和深化了对民营经济的 认识。此外,法治化是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预期的重要前提,《意见》强调法治化,给民营经济发展铺平道路,给予了民营企业真正的定心丸。
第二,《意见》中提到了具体的措施办法。《意见》不仅有总领式的大目标大方向,也有针对于具体问题而提出的完善思路和方法,例如,其中提及了具体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等等,具体措施的提出可以使政策目标转化为实际可行的行动方案,为政策的评估和监督提供依据,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第三,《意见》的发布可以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带动作用。通过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第一,注重数字化平台经济的思路。首先,要关注数字化与民营经济如何结合,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对其赋能。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等。其次,构造良好的政商关系、政府服务及反腐败机制。再次,要形成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家精神,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
第二,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保证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数字营商环境、传统营商环境、法治环境以及舆论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鼓励民营企业对创新的投入,做精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三,要对重点领域的民营经济加大政策倾斜。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给予民营企业场景、资金、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等。
第四,鼓励形成创新的生态。加大给民营经济的企业家及从业人员减负力度,让大家能够“甩开膀子加油干”,用预期稳定的政策生态、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保障充分的要素生态、便利顺畅的资金生态,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其人才智慧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