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所制定的,彰显出广东在政务服务理念上新的突破。这一系列有力措施必将为广东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34条,对广东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围绕明确部门职责、提供工作保障、推进管理和办理数字化、促进数字化能力发展、完善监督考核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安排。尤为注重政务服务数字化的整体协同、公平普惠、数据赋能、高效便民、安全发展。
在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方面,《条例》要求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广东政务服务网为线上总门户,部分仅能在部门自建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也应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
在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条例》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应当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与数字技术应用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同时,《条例》鼓励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为申请人提供预约办理、延时办理和节假日办理等便利化服务。
在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化方面,着眼解决办理申报材料多、跑动多、耗时长等问题,《条例》要求政务服务机构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此外,《条例》还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机制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便利化措施、数字化现场勘查审验等工作进行了鼓励性支持性引导性规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支撑平台对接,为改革创新预留法规依据空间。
二、条例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努力,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是重大举措之一。广东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试验的排头兵,在数字政府建设上卓有成效、特色鲜明。此次《条例》旨在使人民群众享受“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的便利化服务,其创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整体协同,注重高效便捷
《条例》强调以数字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广东是全国首家提出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省份。一来不同于其他省的专门大数据管理体系,广东是由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统管线下的传统政务服务和线上的数据业务,这为广东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平台提供了好的契机。二来不同于传统意义认为的单一线上平台建设,广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既包括线上的广东政务服务网,省有关部门线上业务办理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统筹建设的“粤系列”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以及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
(二)深化数据赋能,构建完善机制
《条例》规定明确了数据的安全管理、采集共享、质量保证等相关机制措施。在数据安全方面,《条例》明确将“安全发展”作为政务服务数字化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运营和数据安全。在保障数据采集和共享方面,《条例》规定定期评估本省数据采集和共享工作的实施情况,为各地区、各部门数据采集和共享提供业务支撑,推动数据采集和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公平普惠
为保证数字化转型有力有序开展,为了满足群众和企业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需求,做到公平普惠。《条例》作了相应制度安排。一是划分职责、各司其事,统筹推进。第四条规定了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各相关单位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过程中的相应职责。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将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优化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五是强化刚性约束、督促公平普惠。《条例》明确,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留线下办事服务渠道,由申请人自主选择。
三、影响和下一步具体实施策略
首先,条例的具体实践举措有助于“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广东数字政府2.0”建设、显著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以“小切口”立法,是全国首部强调以数字化助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广东省政务服务应用管理创新,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条例有望为全国范围内的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广东智慧”。广东作为中国率先实施大部制改革的地区,广东省深圳市、佛山顺德区和广州市于十年前就推行。据《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古报告》中显示,在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方面,广东省从2016年的全国第九名跃升至2018年的第一名,至今连续多年居于全国前列。可以看出,近年来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卓有成效,探索出了“广东模式”。而最新颁布的《条例》作为省级层面部署的顶层设计,不断提升省政府对全省的数字政府建设管控协调能力。随着《条例》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地与实施,广东的先进实践经验将为其他省市提供有益的借鉴,促进全国范围内各大城市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更具针对性的数字政府政策。
未来重点工作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动体制革新。推行全省一盘棋,破除传统体制机制中条块限制、地方限制、数据碎片化等难题,做到多部门资源整合及机构改革。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化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次”改革,加快推动“一网通办”进程。二是注重数据驱动,助力数智治理。在广东数字政府迈向2.0时代,在继续推进高端半导体、智能芯片、基础办公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同时,要提高对数据的使用。三是加大数字政府宣传,提升公民参与意识。培养好公民对数字政府的认识能力和使用能力,特别是关注大部分中老年人以及网络弱势群体等数字鸿沟问题。四是挖掘促进多方主体协同可能。政府要加强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创立公私平等的竞争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微观主体壮大。
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政务服务理念、模式的重大变革。《条例》的制定出台体现了广东省在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其创新性和实践经验将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参考,推动全国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规范发展。未来,我们可以期待广东省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的成果,也期待更多地方在此领域的创新探索,共同为构建更加高效透明、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