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当地时间3月26日下午1时许,中方企业承建的开普省达苏水电站项目车辆遭遇恐怖袭击,造成5名中方人员、1名巴方人员遇难。
在此之前,3月22日晚,恐怖分子袭击了莫斯科郊外的一个音乐厅,造成139人遇难,另有182人受伤。
这些恐袭事件再次向世界表明,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国际社会应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坚决打击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1993年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恐怖主义行为、手段和做法的一切形式和表现,是旨在摧毁人权、基本自由和民主的活动。
2022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每年的2月12日为“防止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国际日”,以提高对暴力极端主义威胁的认识,并加强这方面的国际合作。
血腥无差别的屠杀和枪击暴行背后,是恐怖主义这颗毒瘤对世界和平的破坏,对世界各地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侵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并明确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中国作为恐怖主义受害国,长期面临着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中国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恐怖主义的法律概念进一步明确,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更加清晰,反恐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得到法律确认。历经40余年探索与实践,中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反恐怖主义法为主体,刑事法律为骨干,国家安全法等为保障,其他法律为补充,涵盖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等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通过有力打击境内恐怖活动,加强口岸边境管控,阻止恐怖分子的跨境流动,有效遏制恐怖主义的传播蔓延。中国坚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公认的国际法,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决议,先后参与了12项全球性反恐怖主义公约。积极倡导区域反恐怖主义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推动制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司法合作、联合反恐怖主义演习等。
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强调,中国逐步探索出符合本国实际的反恐怖主义法治道路,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球和地区安全稳定作出贡献。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升至2021年的98.62%,持续保持高位,得到群众肯定。
遗憾的是,某些国家为一己私利支恐用恐、纵恐养恐,破坏国际地区安全;特别是美西方在反恐问题上坚持一己之私,长期大搞双重标准和选择性适用,故意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和宗教挂钩,借助恐怖活动挑起地区安全矛盾,甚至以所谓“法治”“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主权,成为影响国际反恐统一战线成立的最大问题和障碍。这种损人不利己做法,中国坚决反对。
恐怖主义是全人类公敌,打击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呼吁各方应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行动中发挥核心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反恐条约、安理会和联大相关决议及《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继续携手打击恐怖主义。(田赟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