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盛  >>  正文
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的实践模式
陈海盛
2024年08月29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

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产生了可感知成就,形成了政府主导型、市场利导型、社会引导型等实践模式。绿色转型是不同实践模式协同配合的结果,主导性模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变化。

一、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成就

(一)生态环境稳健向好。一是水体、空气质量显著改善。空气优良天数占比由2012年40.9%提升至2023年85.5%,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比由2012年61.4%增加至2023年89.4%。二是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21.63%上升为2023年24.02%,林木蓄积量由2012年151.37亿立方米增加为2023年194.93亿立方米。三是生物多样性取得突破。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总体上稳中有升。截至2023年,65%高等植物群落、74%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30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性增长。

(二)生态经济蓬勃发展。一是生态经济总量持续递增。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由2013年8144.3亿美元增至2022年10792.8亿美元,全球占比由2013年9.9%升至2022年12.2%。二是生态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70%光伏组件和60%风电装备,助力“全球南方”国家绿色转型,如中企承建的肯尼亚加里萨光伏电站每年减少6.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三是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排放强度显著下降。与2012年相比,202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超26%、超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水资源消耗量、化学需氧量分别下降57.94%、54.89%,主要资源产出率提升60%以上。四是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以浙江为例,2012~2023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总得分由57.26增至87.76。

(三)生态文化欣欣向荣。一是宣传舆论形成氛围。2021年印发《“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二是科教兴国齐头并进。成立中国高校生态文明教育联盟,实施生态环境科研领军人才工程,以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三是绿色社团精彩纷呈。据《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报告(2022—2023)》,我国注册环保志愿者近320万人,环境保护类志愿服务项目超130万个。四是生态节日聚力推进。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开展多形式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二、我国推进绿色转型的实践模式

(一)政府主导型模式。以政府机制为基础,构建形成世界上最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是系统部署美丽中国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谋长远、顾大局的战略安排。筑牢生态文明体系的“四梁八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二是实施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颁布(修订)30余部法律法规,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规范环境失信披露、监管、惩戒和修复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污染罪入刑制度。设立专职环境督察机构,“查督并举”,奖优罚劣。“行为”与“后果”结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追责。强化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政策供给、平台建设、部门协调等方面难题。政府主导型模式实现绿色转型从“人治”到“法治”转变,构建“运动员”与“裁判员”分离的实施机制,健全系统完备的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

(二)市场利导型模式。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将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统筹考虑环境要素复杂性、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一是绿色财税制度。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建立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以资源税为重点,以环保税收优惠为补充的绿色税收制度。创设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完善多元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二是生态产权制度。绿色财税制度属于市场失灵的矫正性制度,生态产权制度属于市场创设的创新性制度。通过委托代理制度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的市场交易,完善碳市场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三是绿色金融制度。实施支持绿色转型的金融政策体系,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交易行为,提升生态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四是生态产业。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市场利导型模式实现绿色转型从“短效”到“长效”转变,节省制度设计成本,激励主体激发活力。

(三)社会引导型模式。以社会机制为基础,通过舆论引导达到“良心发现”效果,重视多元主体互动,人人是绿色转型参与者,也是绿色转型监督者。一是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俱乐部物品。突出地域特色,挖掘村规民约功能,普及生态环境意识。如苗族“榔规”制、壮族“都老”制、侗族“款约”、藏族环境习惯法等。二是以绿色社团为典型的生态公益力量。支持环境公益组织发展,推动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三是围绕绿色转型的宣传教育。以绿色社区、生态社区创建为契机,壮大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环境监督、反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绿色转型经验,增强社会环境意识、生态意识和诚信意识。社会引导型模式实现绿色转型从“被动”到“主动”、从“单干”到“协同”转变,构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文明共建格局。

(作者:陈海盛,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研究员;沈满洪,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严玉洁】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浙江省信用中心信用研究领域首席专家,民革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经济学、社会信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