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浪潮下,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公共数据资源开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公共数据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其合理开发利用能够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然而,如同任何新兴领域的发展一样,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也面临着诸多政策、技术与管理方面的挑战。如何突破这些障碍,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新格局,成为推动数字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的核心痛点
(一)数据孤岛制约资源流通
当前,公共数据资源广泛分散在不同部门和领域,形成了典型的“信息孤岛”现象。各部门往往基于自身业务需求建设信息系统,缺乏统一的数据规划和共享机制。例如,在城市管理中,交通部门掌握着大量的路况、车辆通行数据,而环保部门拥有空气质量、污染源数据,但这两个部门的数据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数据接口不兼容、数据格式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使得数据难以顺畅流动。这不仅限制了公共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导致大量有价值的数据被闲置,也无法充分释放数据在跨领域分析和决策中的潜力,难以形成对城市发展的全面洞察和精准施策。
(二)共享规则缺乏统一性
尽管“1+3”政策体系为数据治理指明了方向,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共享标准与规则依然模糊不清。不同地方和部门对数据共享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数据的采集标准、质量要求、共享范围和方式等都缺乏统一规范。比如,在医疗卫生领域,不同地区的医院在患者病历数据的记录格式、疾病编码标准上各不相同,这使得区域间的医疗数据共享困难重重,阻碍了医疗大数据在临床研究、远程医疗、疾病防控等方面的高效利用,无法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三)价值挖掘不足
许多地方虽然积累了丰富的公共数据资源,但由于缺乏系统的挖掘与开发手段,这些数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效益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一方面,数据挖掘技术应用不够普及,专业的数据分析师和团队短缺,难以从海量复杂的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公共数据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不够紧密,数据开发利用的商业模式不够成熟,无法将数据资源有效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服务。以气象数据为例,虽然气象部门拥有大量精准的气象观测数据,但目前这些数据在农业生产精细化指导、旅游出行个性化推荐等领域的应用还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发挥其潜在价值。
二、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的推动力与阻力
(一)政策体系提供保障
“1+3”政策体系的实施为公共数据的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这一政策体系明确了数据开发的重点任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激发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例如,政策引导企业与政府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数据应用创新,推动了交通拥堵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发展。同时,政策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规范,也为数据的合法流通和开发利用提供了保障,让市场主体能够在安全合规的环境下开展业务。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以及《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三份政策文件,与此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共同构成了更加完善的政策框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建立登记制度,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基本信息、权属状况等进行登记,为数据的确权、流通和监管提供了依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规范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流程和要求,保障了授权运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则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合理定价提供了指导,促进了数据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1+3”政策体系,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指引。
(二)技术发展创造机遇
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带来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大数据技术能够对海量的公共数据进行高效存储、处理和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规律和价值;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数据的智能化分析和预测,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区块链技术则通过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性,保障了数据流通的安全性和可信度,解决了数据交易中的信任难题。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数据共享平台,可以确保数据在不同部门和主体之间的安全传输和共享,同时记录数据的使用轨迹,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管理。这些技术的应用,显著提升了数据资源的智能化挖掘和利用能力,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辟了新的途径和模式。
(三)现存问题制约发展
尽管政策和技术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持,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关键问题制约着其发展。一方面,数据确权和流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属关系不够清晰,导致数据交易市场的规则不明,市场主体在参与数据交易时存在顾虑,市场信任度较低。另一方面,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随着公共数据的广泛流通和应用,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增加,给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带来潜在威胁。例如,在一些数据交易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了用户数据被非法获取和售卖的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权益,也影响了数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构建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
(一)加强数据确权与授权机制
明确数据权属关系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确权、分类和授权使用的标准化流程,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准确界定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例如,对于政府部门采集的公共数据,在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可以明确政府拥有所有权,同时根据不同的数据类型和应用场景,将使用权授权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构建高效的确权机制,能够有效保障数据流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增强市场主体对数据交易的信心,促进数据市场的活跃发展。
(二)完善数据共享规则
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共享标准是推动公共数据协同开发的关键。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标准,打破地方和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实践中的优势,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比如,在金融领域,可以由监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制定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客户信用数据、交易数据等的共享流程和安全要求,促进金融行业的数据流通和风险防控,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数据运营生态
引入市场力量,打造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产业链,是构建高效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数据交易所、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完整的数据运营闭环。数据交易所作为数据交易的平台,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促进数据的流通和交易;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数据的质量、价值进行评估,为数据交易提供客观参考;安全管理体系则负责保障数据在采集、存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例如,一些城市建立了数据交易所,吸引了大量的数据供应商和需求方入驻,开展数据交易活动,同时培育了一批专业的数据评估和安全服务机构,形成了良好的数据运营生态,激活了市场活力,推动了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结语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支持、优化管理机制,构建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能够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巨大潜力。在政策层面,要持续完善“1+3”政策体系及其配套政策,加强政策的落地实施和监督评估;在技术层面,要加大对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投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管理层面,要加强数据确权、共享规则制定和运营生态建设,解决数据开发利用中的关键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最大化,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