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数据二十条”之后,我国在数据要素领域推出的又一重磅政策文件。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科技创新进入体系化布局、协同化推进的新阶段,为加快构建自立自强的数据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深层动因
(一)顺应全球科技革命浪潮的战略选择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数据已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最具前瞻性的基础要素。纵观历次科技革命进程,谁能抢先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谁就能在科技革命中抢占先机、掌握发展主动权。近年来,欧盟等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围绕数据领域等相关技术展开系统性战略布局,并将其提升至维护国家科技主权、掌握未来竞争主动的关键高度。我国拥有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超大规模市场等优势,通过数据科技创新,可将这些优势有效转化为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链能力,助力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科技与产业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二)破解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瓶颈的现实需要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的关键点之一就在于技术突破。但当前数据要素流通、利用、安全等环节仍面临诸多技术卡点,如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难以兼顾、跨域数据可信溯源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我国数据资源总量庞大、应用场景丰富,但在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生态构建、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意见》紧扣“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核心目标,精准聚焦数据供给、流通、利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构建“研发-验证-应用”全过程保障体系,旨在破解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过程中的技术壁垒,推动数据从“沉睡资源”转化为“增值资产”。
二、政策主要内容与突出特点
(一)加强技术攻关与高水平应用
将数据科技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加快攻关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关键技术,以及促进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技术创新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评测等技术,研制一批数据领域关键软硬件设备。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强化数据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期发布数据科技领域前沿研究方向,引导相关机构承担科技创新任务。依托国家数据领域先行先试工作,聚焦数据编织、高性能隐私保护计算、多模态数据合成等技术方向,布局建设一批数据领域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等平台,促进数据技术研发成果加快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应用。对于具备产业化推广的技术成果,开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数据技术创新成果的规模化应用。
(二)培育数据科技创新产业生态
加强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谋划布局一批数据领域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引导地方根据自身优势和产业发展需要,建设数据科技领域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国家实验室、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或参与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数据科技领域“卡脖子”难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在数据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
加快建设面向科学研究的数据基础设施,支持打造一批“Data for Science”(数据驱动的科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促进科学数据高效流通和开发利用。打造赋能不同科技领域研发的数据、方法和工具支撑体系,有效提升科研场景数据处理和知识发现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数据领域科技治理,建立健全交流合作机制,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共同防范数据滥用、隐私侵犯、算法歧视等风险挑战。积极参与联合国和现有国际组织框架数据治理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数据标准国际输出和引领。
(三)夯实数据科技创新基础支撑
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推动多元算力资源并网池化、智能调度和便捷使用,打造支撑数据科技研发与验证的高性能算力体系。加快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建设数据安全防护平台,促进跨地域、跨领域、跨主体数据资源可信流通与高效利用。
加强政府投资牵引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数据科技创新,带动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优质资本更多投向数据科技领域,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联动的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新专项担保等政策激励作用,降低数据科技企业创新成本。
三、未来趋势与深远影响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科技创新进入体系化布局、协同化推进的新阶段。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我国将逐步构建起技术领先、开放协同、安全可靠的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生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数据科技创新能力将实现系统性跃升
到2027年,我国将建成一批具有引领性和支撑性的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效创新机制,初步建立数据驱动的产业创新体系。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将实现阶段性突破,核心技术自给率大幅提高。到2030年,数据领域关键技术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数据科技创新和产业生态体系实现整体性跃升,对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有力支撑。
(二)数据要素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随着数据科技创新成果的加速转化和应用,数据要素市场将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超过1600亿元,同比增长逾30%,其中场内交易规模突破300亿元。按照20%以上的年均增长率测算,2030年我国数据产业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
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将催生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在数据加工与分析为核心的数据处理环节,预计2028年整体规模将达到1440亿元,成为数据要素产业规模占比最高的细分产业。同时,数据标注产业产值已突破80亿元,高质量数据建设进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三)产业数字化转型将加速推进
数据科技创新将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在工业制造领域,通过数据要素与制造环节相结合,构建横向端和纵向端兼容的集成智能网络,能够提升制造业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产业体系向先进制造、柔性生产、精准服务、协同创新的方向转型升级。
在农业领域,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农事作业等数据,加快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农业生产数智化场景,实现精准种植、精准养殖、精准捕捞等智慧农业作业方式,支撑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率。
(四)国际竞争力将显著提升
通过系统性技术攻关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我国将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在数据领域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通过深化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推动标准输出等举措,我国将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在国际数据治理与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
这一战略布局,既是应对全球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从数字大国迈向数字强国的关键支撑。通过数据科技创新,我国将把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超大规模市场等优势转化为国际竞争优势,在新一轮全球科技与产业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展望未来,随着《意见》各项举措的落地实施,我国将逐步构建起技术领先、开放协同、安全可靠的数据科技创新与应用生态。数据科技创新能力将实现系统性跃升,数据要素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新质生产力培育将获得强劲动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将加速推进,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将更加完善,国际竞争力将显著提升。
在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主体协同发力,共同推动数据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为建设数字中国、构筑数字经济新优势、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提供坚实支撑。通过数据科技创新,我国将把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副研究员 王鹏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