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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议文本”到“治理效能”:北京乡村振兴提案中政协制度优势的转化机制研究
章林
2026年01月13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重点部署。而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蓝图,亟须通过有效的制度运作和治理实践,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3年9月北京市启动“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但首都乡村振兴仍面临诸多问题。如何有效转化政协提案中的智力资源,成为破解乡村发展难题的重要议题。

就研究现状而言,政协提案相关研究侧重描述性分析与经验总结,缺乏对制度转化机制的系统性探讨,忽视提案从“建议文本”到“治理效能”的动态过程;乡村振兴研究中对政协作用的涉及多为介绍性、概括性内容,尚无针对提案制度优势及转化效能的系统性研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实现国家高效能治理,走好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关键所在。”

目前,北京市坚持高位推进与上下联动相结合,建立了联合交办提案以及党政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机制,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部门目标绩效考评指标,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提案工作格局。

本文以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2023年)和二次会议(2024年)的8份乡村振兴提案为实证基础(见表1),通过特定分析框架,探讨政协制度优势转化的核心机制、理论逻辑及优化路径。

一、北京乡村振兴提案从“建议文本”到“治理效能”的转化现状分析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依托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提案形成过程是集智聚力的过程,既体现民主真谛,又确保建议与国家战略、乡村需求契合。

(一)转化基础:高质量提案的形成特征

高质量乡村振兴提案的形成是将分散社会诉求转化为公共性、可行性方案的过程,具有以下特征:

多元主体利益聚合是高质量提案形成的重要前提。乡村振兴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北京乡村振兴提案通过体制化民主协商平台,整合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基层群众等多元主体诉求,转化为共识性公共利益表达,奠定合法性与公共性基础。

议题筛选和靶向聚焦确保了提案内容的精准性与实效性。面对乡村振兴系统工程,提案依托协商民主机制,精准捕捉政策落地堵点与治理难点,使议题既回应群众关切,又与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同频共振,提升提案精准性与可接纳度。

扎实调研与专业论证为提案质量提供了科学支撑与可行性保障。政协委员具备专业背景与特长,针对复杂议题深入调研、分析论证,使提案建议从经验判断跃升为有事实依据、符合规律、具备可行性的理性方案。

这三个特征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多元主体利益聚合提供广泛民意基础,议题筛选靶向聚焦确保提案针对性,扎实调研与专业论证保障可行性,共同构成高质量提案形成基础。

(二)转化局限:现存问题与挑战

北京在乡村振兴提案形成机制上积累了经验,但从“优秀提案”到“实际成效”的转化仍面临问题:

部分提案转化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少数承办单位虽完成书面答复,但未将建议实质性纳入工作方案。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将程序性完成视为工作终点而非起点。北京市政协在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加快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持续推动提案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

跨部门协同存在不畅的问题,部分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提案,因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足,出现“各自为政”的治理困境。这与“有的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相关。这种态度上的欠缺直接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凸显出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优化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提案转化效果评估体系不完善,现有评估多聚焦办理流程的合规性,而对提案落地后的实际效益缺乏科学评估和长期跟踪,难以精准衡量转化成效。北京市政协通过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回头看”机制和“双向评议”制度,将评估延伸至提案落地后的实际效果,正是对现有评估体系不足的针对性改进。

二、北京乡村振兴提案从“建议文本”到“治理效能”的转化机制构建

政协提案是连接政策建议与治理实践的重要载体,其转化过程是政协制度优势落地与乡村振兴治理水平提升的关键环节。

(一)集智聚力输入:筑牢提案质量根基的核心逻辑

从分散诉求到共识凝聚。提案者通过协商民主,整合乡村基层组织、居民、企业等多元主体分散诉求,凝聚兼顾民生直接需求与长远发展诉求的共识性意见,实现个体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利益统一。如民进界提案整合多方意见聚焦农业科技创新,台盟北京市委员会提案兼顾传统村落保护多方利益。

从宽泛议题到关键领域。提案精准聚焦乡村振兴关键领域,涵盖民生保障、文化赋能、人才培育、农村金融、农业科技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传统村落保护、经济林产业发展等,既具现实针对性,又有战略导向性,推动乡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经验判断到理性方案。提案基于深入研究与实地调研,系统分析问题成因与影响,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摆脱经验主义局限。如民进界提案分析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并提出政策支持建议,台盟北京市委员会提案调研传统村落保护难题并给出具体对策。

(二)制度优势转化:打通从文本到实践的关键环节

高质量提案文本是转化起点,政协制度优势核心在于推动提案建议从“纸面”走向“地面”,这一过程依托完整系统机制。

主体协同机制:从“分散办理”到“协同共治”。乡村振兴提案涉及多领域,单一部门难以独立落实。北京市形成“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协同联动机制,明确主办单位牵头责任与协办单位配合义务,促进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方案共谋,打破行政壁垒,凝聚治理合力。如李光熙委员的提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多部门办理,民进界关于农业中关村建设的提案也通过多部门协同推进。

政策转化机制:从“文本建议”到“操作方案”。承办单位深入研究提案建议,结合职责与实际,将具备条件的建议融入工作部署与实施方案;政协持续关注转化进程,推动落实到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明确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北京市政协秉持“不以办复为办结”理念,通过细化分解与严格督查,将提案转化为操作方案。

资源整合机制:从“政策制定”到“落地见效”。资源整合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政协作为桥梁,整合党派、界别、调研、民意等资源,推动资源下沉基层。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实现教育服务等资源下沉,响应相关提案。如北京市教委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案,实施乡村头雁培育工程等举措。政协还搭建协商平台,如“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节目,实现意见、资源、诉求高效对接。

反馈优化机制:从“一次性实施”到“持续性优化”。乡村振兴是长期过程,提案落地效果需实践检验调整。北京市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农村基本保障、农业中关村建设等工作。政协通过联合督导评估、双向评议、表彰优秀提案、常态化民主监督等机制,保障提案办理效果跟踪评估与动态优化。

(三)治理效能输出:多维价值的协同实现

提案价值转化最终体现为多元治理效能输出,既包括量化指标,也涉及制度创新与文化认同。

民生保障效能:筑牢乡村发展“底线根基”。提案聚焦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优化党委政府民生政策。北京市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失业农民保障范围,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保障,增强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产业升级效能: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案为党委政府优化产业政策提供参考,加速产业升级。北京市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构建种质资源管理与育种创新体系;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出台相关方案并加大扶持;在乡村旅游和文化产业方面,推进提质升级与文旅融合,激活乡村经济内生动力。

文化传承效能:重塑乡村发展“精神内核”。提案关注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创新,推动乡村文化从“被动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北京市挖掘传统村落闲置资源,完善保护机制,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博物馆建设,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增强农村居民文化自信。

人才培育效能:夯实乡村发展“智力支撑”。提案为乡村人才培育提供建设性意见,北京市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推进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与农民培训力度;向郊区倾斜科学教育资源,发展乡村科学教育,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人才。

总体而言,北京市乡村振兴提案在“治理效能输出”方面展现出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智力资源整合+高层统筹协同”。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北京市充分发挥了“首都智力资源密集”的先天优势,突出了“科技赋能”和“文化传承”两大特色。与此同时,北京“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更强调“高层统筹”,由市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推进合力。这种高规格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能够真正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制度动能。

三、北京乡村振兴提案从“建议文本”到“治理效能”转化的内在逻辑

转化机制的高效运行源于政协制度的功能属性与内在逻辑,与人大、政府职能定位互补,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独特优势,也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统战组织:优势转化的政治基础

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在组织上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区别于人大的权力机关属性与政府的行政执行属性,其优势在于非权力性共识凝聚能力。在提案形成中,政协通过统战组织形式,整合不同党派、团体、界别智慧力量,反映社会各界对乡村发展的共同意愿。如民进界、台盟北京市委员会等分别从不同专业领域提出提案。政协还能协调乡村振兴中的利益冲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提案工作提供政治与组织保障,确保转化方向明确、动力强劲。

(二)协商民主:凝聚共识的核心机制

与人大的“票决民主”和政府的“行政决策”不同,政协协商民主的独特性在于过程性、专业性与非强制性的统一。在提案形成阶段,政协组织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协商,精准挖掘诉求;在办理阶段,牵头组织多方协商座谈,强化执行意愿。协商民主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政策向民主化、科学化的公共决策转变,提升提案科学性与可行性,增强政策认可度与执行力。

(三)协同治理:跨域整合的实践路径

乡村振兴具有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治理难度大的特征,单一主体难以胜任。政协凭借非行政化跨域统筹能力,搭建平台、协调监督,整合行政、社会、市场资源,形成多方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在提案实施中,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村民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如农业中关村建设中,多部门与市场主体协同推进,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提高乡村振兴治理效率。

(四)制度创新:价值转化的动力源泉

制度创新是不断破解提案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激发提案工作创造力的关键。政协制度创新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渐进式、适应性调整。北京市委以政协工作会议等形式,在提案工作方面推出了“一个制度、四项机制”,即“建立党政领导领衔办理提案制度、提办双方互评机制、办理答复意见公开机制、党政部门提供选题参考机制、完善提案办理督查机制”。此外,还建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两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多主体协同联动。这些创新举措激活政协制度优势,提升提案办理规范性、效率与质量,为价值转化提供动力。

(五)履职为民:价值实现的根本遵循

政协“履职为民”的独特性体现在将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通过制度化平台实现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与广泛凝聚共识的有机统一。在提案形成阶段,提案者深入基层征集民意,反映农民急难愁盼问题;在办理阶段,承办单位以增进农民福祉、促进乡村发展为核心标准。政协通过提案工作搭建农民政治参与渠道,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制度优势转化服务于农民全面发展与乡村振兴。

政协制度优势的转化也存在内在张力:一方面,非权力性协商的灵活性与提案转化的刚性要求存在矛盾,协商结果缺乏法律强制力保障,易出现“协商有余、落实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多元主体参与的广泛性与意见整合的效率性存在冲突,不同界别、群体的诉求差异可能导致提案核心诉求分散,增加转化难度。这些张力源于政协“协商民主载体”与“国家治理参与者”的双重身份定位,既要坚守“不决策、不执行”的非权力属性,又要承担推动政策优化、民生改善的治理责任,二者的平衡直接影响优势转化效果。

四、北京乡村振兴提案从“建议文本”到“治理效能”的转化机制优化

结合全国政协要求与北京市实践,需从制度、工具、文化三个层面优化转化机制。

(一)以制度闭环提升转化效能

提案转化机制的优化需要以制度化建设贯穿全流程,确保提案从提出到落实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完善提案质量源头把控机制。严格落实“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并依托“党政部门提供选题参考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与精品意识。一方面,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析、知情明政通报等方式,提升委员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难点开展深度调研的能力,倡导提交切口小、靶向准、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另一方面,完善选题引导与审查机制,提前征集全会提案选题,组织专家对提案的可行性、创新性与必要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杜绝“凑数案”“人情案”。

优化提案精准交办与协同办理机制。依托北京市政协全流程网上运行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提案分办精准度;健全“主办牵头、会办协同、党政领导领衔”办理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乡村振兴重点提案,由市级领导协调推动,促进政策、资金、项目整合;将“面对面协商”作为必要环节,邀请提案者、承办单位、乡镇代表、农户代表等开展现场或线上协商,确保办理方案贴近乡村实际、回应群众关切。

强化全链条督办与评估反馈机制。进一步发挥重点提案督办示范引领作用,拓展乡村振兴领域提案的督办形式;在“双向评议”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构建涵盖“提案质量、办理过程、落实成效、群众满意度”的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度对重点提案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健全提案与复文公开机制,依托政协门户网站和基层公开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乡村振兴提案成果库,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典型案例。

(二)以数字工具增强转化精度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治理工具,提高提案转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提案转化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变。

深化数字技术全流程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历年乡村振兴提案,识别高频议题与转化堵点,为委员选题和部门办理提供数据支持;依托北京市政协一体化提案工作信息平台,实现提案全流程在线运行与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与透明度;通过数据回溯分析,定期生成提案转化分析报告,为制度优化提供依据。

创新分类化政策转化工具包。针对乡村振兴提案类型,设计差异化转化路径。对政策建议类提案,提供“政策转化指引模板”,协助部门将建议转化为具体条款;对项目推动类提案,制定“项目落地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对问题解决类提案,推行“问题整改清单制”,实行挂账销号管理。

推广参与式实践方法。在办理过程中推广参与式农村评估、现场工作坊等方法,组织委员、承办单位、基层群众共同调研、协商方案。针对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类提案,通过村民议事会、线上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升方案的可接受度和可操作性。

(三)以参与文化激活治理内生动力

培育乡村主体参与自觉,推动其从“被动接收政策”转向“主动参与提案转化”。

开展乡土文化浸润活动。利用乡村公共空间,通过政策解读会、案例故事会、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提案工作与乡村振兴成果,增强村民对提案转化的认知与认同。

搭建文化互动参与平台。线上通过乡村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开设“乡村振兴大家谈”栏目;线下在乡镇设立“委员工作站”“提案联系点”,组织委员定期接待群众、收集民意。邀请村民代表参与提案办理协商会和成效评议会,强化过程参与。

厚植协商文化土壤。将“有事好商量”理念融入村务管理,通过墙绘、标语、故事征集等方式营造协商氛围。支持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组织运用协商方法处理事务,为提案工作向下延伸创造文化环境,逐步形成“提案为民、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生态。

五、结语

政协通过多元主体利益聚合、议题筛选靶向聚焦及扎实调研与专业论证,将乡村振兴领域的分散诉求、宽泛议题与经验判断转化为高质量建议文本;通过“协作→转化→落地→优化”的完整链条,实现从“文本建议”到“治理实践”的转化,最终在民生保障、产业升级、文化传承、人才培育等方面输出治理效能。

政协制度优势转化是“理论逻辑”与“实践需求”的深度融合,统战组织提供政治基础,协商民主构建共识机制,协同治理拓展实践路径,制度创新注入动力源泉,履职为民坚守根本遵循,彰显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制度的独特价值。未来,通过制度闭环、数字工具、参与文化的协同优化,可推动政协提案成为乡村振兴的“治理利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参考文献略

[基金项目]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一般项目“政协提案典型案例的科学内涵及价值研究”(项目编号:25JCC001)。

本文有删减,原文首发于《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网络首发地址:https://link.cnki.net/urlid/11.5117.C.20260107.1428.002。

【责任编辑:王晗】
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