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一项激动人心且精巧的技术,但大多数拥护者既没有留意到它是货币(货币单位),也没有注意到缴税问题。美国国税局(the 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在2014年三月发布的管理规定的实际目的是:阻止比特币替代、法定货币。
美国国税局将比特币视为一种财产。由此,比特币的交易产生税收行为。买家收售比特币所获美元收益、卖家使用比特币换取商品和服务,这都会产生缴税责任。
遵守这些税法,买家与卖家必须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定期报税。对于涉及远期支付的交易,买卖双方则需承担比特币与美元的兑换风险。这一因素将大大减少、或许会彻底消除将比特币用作远期支付工具的可能。支付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而比特币已不具备了。
一些比特币狂热爱好者拒绝受比特币交易税的影响,因为理论上看,比特币交易是匿名的。对于这一问题尚且存在争议。但是无可辩驳的是:抗缴比特币交易税者涉嫌“税收欺诈”的重罪。
比特币未来何去何从,这取决于使用者能否保留所有的交易记录,并自觉上报,是守法缴税还是税收欺诈。只要有一人因税收欺诈而入狱,比特币的生命就终结了。
但为何要拿比特币开刀呢?我们已有一种“虚拟货币”,就是美元!美元已从作为全球“储备货币”中获益。
一些人发觉到美元的问题:美联储只要“一冲动”,就会印发美元。前美联储主席艾伦. 格林斯潘曾对此给出两个字:“无限”。这种做法导致现有的美元贬值,预期承诺未来支付能力下降(例如在养老金方面就得以显现)。比特币是依据特定算法生成的,至少数量有限。一个有趣的题外话是,比特币狂人把比特币的创造称为“挖矿”,暗指比特币其实是实物货币。
比特币支持者们坚信美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即艾萨克·牛顿(Issac Newton)爵士1699年在任英格兰皇家铸币厂督办(Warden of the Mint)时曾给出定义:现实世界中的计量单位。在即没有辩论,也没有投票的情况下,美元已被扭转成一个虚无飘渺的货币概念,完全与真实世界脱节,无中生有地发行,然后作为法币强制流通。
澳大利亚喜剧演员迈克尔·康纳尔(Michael Connell)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我们以前叫来叫去的钱早就不是钱了,而是“意念中的钱”。他做了一个比喻:就象是在玩音乐凳,不过,这个凳子是“抽象的凳”。这简直荒谬。
就此想到一个相关的事:美国铸币厂发行的鹰扬金银币(U. S. Gold and Silver Eagles)。根据众合国法典第三十一条,鹰扬金银币为法定货币,有面值。可是到了比特币这里,美国国税局就专横地把它们的定义为财产而非货币,以此阻止比特币当作货币流通。
试想你使用50美元的金币付税,这50美元是得到认可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可是,现在你使用50美元的金币或1美元的银币是却要交税,原因是购买金币的费用与你在使用金币时的黄金市价之间有差价。最近有两起就此事起诉国税局的案件提交至美国最高法院,但是最高法院拒绝审理。
国税局能这样做,美国就再也没有人遵循所谓的黄金条款了。该条款规定下,债权人有权在合同中要求用鹰扬金币作为偿付工具。也就是说,国税局的这一政策是在没有法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挑战1977年国会立法,直接宣布这一条款无效。
把比特币既无法定货币的优势又无法律保障。囤积比特币者应谨慎。
关于作者:劳伦斯·帕克为美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