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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不是任性的砝码
李洋
201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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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历史上的东西方城邦,人们追忆的更多的是作为标志的繁荣和自由,很少看到作为代价的义务和秩序。这几天,三亚海滩旁,一个“副厅级”“候鸟老人”的"裸奔”可以让我们重新审视现代社会中权利的代价与自由的边界。
毕国昌以前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站长,现在是三亚的“候鸟人”。在他下海游泳的时候,城管暂扣了他锁错地方的自行车及衣物。随后就有了半裸“厅官”徒步四小时走到市政府再走回家,并要求城管致歉的剧情。
周二下午,毕接受了城管的道歉,表示不再上诉。但这件事留给我们很多解剖的角度,解释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治与公平。
距离毕违规停车不远的地方就有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但毕认为,凉亭没有任何禁止停放自行车的说明和标志,法无规定皆可为,随后把矛头指向城管的执法野蛮,缺乏人性关怀,徒步四个多小时,让他受到了“身心侮辱”。
如果每一个公民都以“法无规定皆可为”作为行为依据,那么公众秩序将无从谈起。法律仅仅是维护秩序的底线,作用在威慑,而不在惩罚。真正维护现代社会文明秩序的应该是公德和良知。
做了一辈子的媒体人,毕在退休前应该没少呼吁公众遵守秩序,维护公德。他把自行车锁在不该锁的地方,至今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对这种明显违反公德和秩序行为的悔过,并以“宪法的名义”质问城管的执法方式。这是何等的人格分裂?
毕在接受城管送回来的衣物时,认为城管是在欺负外地人。其实,外地人的尊严,不是靠当地人的恩赐,而是要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去塑造。在三亚,满街“候鸟人”,谁也不知道他们以前在北方的样子,但他们很多人在三亚的表现,并没有为他们赢得当地人的尊重。
如果随意停放自行车可以算合法合理的事情,进而被当地城管接受,那么毕游泳的海滩周围的公共设施上是否会变成随意给自行车或电动车上锁的地方?
退一步讲,毕完全可以避免自我徒步造成的“身心侮辱”。试想,在他遇到的情况下,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应该是联系家人和朋友把自己接回家,再寻找其他解决方式。他拨打了多次三亚市长热线“12345”,希望城管能尽快归还自己的衣物。其间天涯城管局一位吴姓的队长给其打电话,但等了一个多小时,没有结果。
此后,他并没有说是否拨打110等其他公共服务电话寻求帮助。而是选择的是徒步几个小时走到已经下班的市政府投诉,并走回家。
据他表述,后来是拜托朋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自己的“遭遇”,并且由朋友介绍了他退休前的副厅级身份。如果有这样信得过的朋友,为何不能在第一时间联系这位朋友,避免自己的“身心侮辱”和体力不支?如果毕在选择自己走回家的路上,因为健康原因出现意外,是否也可以把责任归结到城管扣下一辆他违规停放的自行车一事上?
汽车因为违规停车,被交警拖走的事情时有发生,是不是每个车主都可以跑到市政府去投诉,要求交警道歉?是否都可以因为自己徒步回家造成的的身心损失,要求公共管理部门道歉呢?
毕不但在第一时间放弃了最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而且随后利用他所熟悉的媒介手段和媒介话语,利用受众心理,成功地将把自己的遭遇和耻辱,放大为一次公民合法权利被公权力粗暴侵犯的典型案例,给当地政府施压。毕利用的另一个称谓是“老人”,以博取公众的同情。这是一个非常危险,但在今天却十分普遍的社会心态,老人作恶可以原谅,老人必须得到尊重,甚至老人违法可以既往不咎。毕要求的是执法的差异化,而不是真正的执法的人性化。
如果毕的衣物和自行车被小偷偷走了,毕还会半裸着走回家吗?他可能会第一时间报警。在公开传播的有关他的视频和文字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资深媒体人的傲慢和被他故意放大利用的社会对城管的偏见。毕从来看不到自己的错误,只看到自己的委屈和损失。
在当今的政策环境下,中国城管执法权的边界和法理依据很多尚经不起推敲。在毕始终认为自己没错,城管有错的前提下,三亚城管向毕道歉,值得商榷。毕违规停车在先,自己选择走到市政府和走回家在后。
其实,毕最应该投诉的是,一个需要帮助的公民在向三亚公共服务热线“12345”投诉后,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而不是纠正自己违规停车的城管本身。三亚市方面的道歉也没有瞄准接到投诉和求助后不作为这一要害。
毕遇到城管,仿佛是“秀才遇到兵”,这其实更像是一场兵与兵的对话,一方讲的是宪法与公民权利,另一方讲的是执法和秩序。并不矛盾的几个概念在现实中激烈碰撞,只能说当事人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大都从自己的需要出发,因而没有在法治、权利和公民意义上达成基本的一致。
毕需要补的课是,享受权利,必先承担义务。公权力部门需要认识到的是,执法必严背后要有完善的回应有关执法异议的渠道和手段。人性化执法,不是说执法可以照顾个体差异,那样法将不法,而是指国家暴力机器在执法时有反思和纠错机制,要有底线思维,对公民的切实需求建立有效的回应。
中国的城镇化是极为粗放的,有两亿左右的农民工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却享受不到市民待遇。此外,现有的公民素质也亟待提高。因此,城市秩序管理和维护的成本很高,大都由城管部门承担。这其实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困境下,多个相关部门不作为,不担当责任的结果。 
城管干了多少工商、税务、质检、卫生、公安、教育、建设、规划和市政该干的工作?恐怕城管自己都说不清楚,久而久之,城管就要包揽大部分的脏活、累活和难活,成为“啃硬骨头”的部门。很多一线城管队员是没有事业编制的社会聘任人员,在知识、素质、意识和能力上缺乏必要的培训,造成了“以夷制夷”的窘境。
导演“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闹剧的是傲慢和偏见;导演“临时工”城管与小贩冲突的则是懒惰和渎职。中国的城市和乡村秩序,曾以国法、宗法和家法为基础。当宗族和家庭早已失去作为社会治理细胞的作用时,国法在一视同仁的严厉背后,应该体现出些许家族般的温暖,让那些再个性化的公民都可以感觉到,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呵护和依靠。
法治的威严在于执行的铁拳,法治的温暖则在于每个公民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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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