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一位曾先生带着父母到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旅游,半夜到了预订的酒店,订的房子要等到下午两点才能入住,酒店客满。曾提出付钱在大厅长椅上让多病体弱的父母过夜,遭到店方拒绝。店家报警,警察粗暴执法,警车把一家三口拉到荒郊野外的坟地,扬长而去。这是广为流传的版本。
还有一个版本,虽然依旧没有瑞典方面的回应,但至少对一些关键信息做了必要的解释:酒店不让住大厅,曾一家一再坚持要住,无奈酒店报警。对警察的调解,曾先生置之不理,警察警告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荒郊野外的坟地”并非中国人心目中坟地的样子,确有墓地,但也是一处景点,有24小时开放设专人接待的教堂,还有距离他们被赶出的酒店最近的地铁站,当天(9月2日)周末通宵运行,此外还有数家步行可达的酒店。
酒店拒绝曾的提议后,曾拒绝离开,这是整个事情的转折点,然后才有警察的出现。警察调解劝阻无效后,曾决绝警察劝离的警告,这是直接导致事情升级的节点,然后才有所谓“粗暴执法”。在中国,警察三次警告无效一样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至于曾先生的父亲的疾病发作与警察执法之间的联系,还需要更专业的坚定才能做出最终判断。但至少曾先生两次重要的选择都是把一件小事两次升级。
事情过后十多天,他只把两个女警察抬着父亲从酒店抬到路边和母亲呼天抢地的视频发出来,在社交媒体上直指瑞典当局,随后媒体和使馆表态,这算是把这件小事第三次升级到公共事件。既然摆出来,就应当接受公众对事件过程、细节和关键节点的追问。
可惜如第二个版本的补充,这事经不住推敲。媒体要把一个中国家庭在海外的遭遇升级到国家层面前,首先应该掌握基本的事实,至少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否则,这样的媒体就是以挑事为噱头,把读者当傻子了。
如果曾先生真是要带体弱多病的父母好好玩玩,尽孝心,就应该研究好行程。一般来说半夜到就应当订当天的房子。如果不得已打算在大厅过夜,提前和店家联系沟通,当然十有八九可能会被拒绝,在国内也没有酒店容留客人在大厅过夜的。带老人孩子出去,总要有准备。酒店是生意,不具备慈善功能。能坚持到让酒店报警,曾先生的坚持程度可见一斑。
如果知道父母容易犯病,更不应当把这事一再搞大,一开始以老人年龄大有病为筹码要求对方。要知道在瑞典这种人均寿命排在世界前几的国家,六十多岁的人估计很多还在工作。到最后让已然犯病的老人成为一种道德绑架的对象,给瑞典警方施压。这一套在国内老百姓之间也许好使,但放在国外就玩儿不转的。
话说回来,看后来二老在坟地趴在旅行箱上过夜,曾先生并未选择给犯病的父亲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说明症状尚且可以控制。这是万幸的事情。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装病。这里不再展开。
曾先生第一次对酒店强硬除了父母年龄大另一个理由是“我提出来要付钱”不是白住你的大厅的,这个逻辑同样可笑,仿佛钱可以让规则拐弯。在有些地方可以,而且要大到一定的数额。蹭住那点钱,还是算了吧。
不论如何,看到两个中国老人好不容易出去玩一趟,因为儿子在青年旅社少订一天房,被警察放在坟地、教堂、地铁站和酒店旁边,也不知道再去找住的地方,心里难免伤感。父亲瘫倒在地,自己不去扶,而是让警察去抬,自己在拍视频,大喊“这是杀人”。我觉得这个儿子不合格。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本身就是一座孤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