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各级政府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按照“全面实现小康一个也不能少”,重点关注贫困人口和残疾人这两个主要群体的要求,以残疾人为优先,给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以更多的关爱,保障困难残疾人的生活,做好残疾人的疫情防控,赢得全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认可。
康复国际执委会积极评价中国残联为抗击疫情所作的努力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牵动着全国每一个人的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全国基层残联组织、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兄弟姐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动员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参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奋战在没有硝烟的前线,积极参与群防群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尽心尽力。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广大残疾儿童居家开展康复训练,中国残联从2月14日起开设“抗击疫情,残疾儿童康复专家在线咨询”专栏,邀请康复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在线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专业解答。各省市自治区残联也在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残疾人的疫情防控,以残疾人为优先,保障困难残疾人的生活,对被隔离残疾人给予特别关怀,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防疫,并利用网络资源帮助残疾儿童学习和康复。康复国际执委会也积极评价中国残联为抗击疫情所作的努力,表达对中国终将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坚定决心和对中国人民的良好祝愿。秘书长特乌塔和司库苏珊高度评价抗击疫情的努力和成效,认为中国完全有能力成功抗击疫情。欧洲区主席弗朗索瓦表示,坚信中国一定能取得此次疫情防控战的胜利。
打好疫情抗击战 各省市自治区残联组织齐动员
疫情发生后,各省市自治区的各级残联组织和基层残联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群众的优势,各出实招、新招,共同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活跃着很多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残疾人党员干部的身影,他们虽然身有残疾,但心中始终想着残疾人的安危,在防控宣传、人员排查等方面冲锋在前,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将心比心、周到服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始终高高飘扬,展现了共产党员的本色,其先进事迹可歌可泣。
湖北省残联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捐赠组的统一组织下,努力争取全国各省级残联系统支援保障和社会捐助,积极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狮子联会、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以及各省、区、市残联等对接捐赠支援事宜。武汉市残联迅速在“武汉助残”微信公众号和市区残联领导微信工作群进行推送传达。建立疫情及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机制。加强离汉人员、在汉人员及各类服务保障人员管理。对在武汉的省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摸排,掌握可用于当地防疫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的机构情况。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致全省残疾人朋友的一封信,号召广大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智慧和力量。公主岭市残联向全市5580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发放了医疗箱及药品5580份,一次性医疗口罩111600个、碘伏、消毒液11160瓶并向市里捐赠医用口罩9600只,碘伏消毒液480瓶。浙江康复医疗中心设立“康复专家团”,由140名专家志愿者,免费提供各康复领域的线上咨询服务。宁波市海曙区残联购置了2000个N95口罩、3000个医用口罩,发放给特殊困难残疾人。上海市残联要求全市残联系统做到“看好门、管好人、做好事”,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
尽快建立起针对残障群体的应急机制
目前,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约占中国总人口的比例的6.21%。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必须更加关注残疾人群体,面对爆发的疫情,尤其是2020年1月29日,湖北黄冈红安县河镇17岁脑瘫儿鄢成,因父亲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鄢成生活无法自理,但却无人照顾,独自在家六天后离世的消息即“黄冈鄢成事件”,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思,也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认真关注和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要针对“黄冈鄢成事件”要举一反三,回应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群体,我们要在做好残疾人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尽快在国家层面建立起针对残障这特殊群体建立应急机制,以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鄢成事件发生后,民政部、国家卫健委也印发了紧急通知,提出有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特别是对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的老年人等,加强关心帮扶,解决实际的困难。笔者建议要健全在紧急情况下对于残障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其细节的保障要求要具体和严密,做到“无缝隙”衔接,有了明确的程序立法,才有可能对残障群体有一个普惠性质的保障。可喜的是,目前一线城市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探索。如笔者所居住的上海,就有一个家长组织正在申请注册成为社会监护人组织,专门做社会监护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