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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光:RCEP签署使中国赢得贸易规则话语权
陈新光
2020年11月27日

历经8年的艰苦谈判,2020年11月15日,在15个成员国领导人的见证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RCEP协定签署,使中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达到19个,自贸伙伴达到26个。尤其是通过RCEP协定新建立了中日自贸关系,这是中国首次与世界前十的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使中国与自贸伙伴贸易覆盖率由目前的27%提升至35%,标志着中国不断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接轨,构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RCEP的签署也为全球多边贸易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体化大市场将释放巨大潜力

此次在越南河内签署的RCEP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共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RCEP自贸区将是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区,意味着一个包括15个国家在内的广阔新兴市场建立,占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从某种程度上讲,该RCEP协定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和投资协定,它将创造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所涵盖人口的4.5倍,是欧盟人口的5倍多。

从法律条文上看,签署和实施是两回事,而且协定实施后,再过18个月,会开放新成员加入的环节。据了解,RCEP签署后,首先,各成员国需要依照国内法律程序批准RCEP,并将其签署的批准文件交存于东盟秘书长。其次,至少需要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批准。也就是说,只有60%的东盟和非东盟成员方均完成国内程序,RCEP才能正常生效。一旦满足这一条件,RCEP将在60%的东盟和非东盟成员方向东盟秘书长交存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后生效。如果进展顺利,协定有望于明年生效。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各国还需调整国内政策,按照约定时间,对与RCEP要求不一致的国内法律、法规、文件等修订或更新。目前,从各国对协定的积极反应看,尽快完成这一法定程序的可能性很大。

中国是RCEP协定的坚定支持者

RCEP由东盟10国2012年发起,从启动谈判到正式签署耗时8年。在15个成员国中,有最发达国家,有最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政治体制、文化背景、开放水平迥异。中国作为东盟对话伙伴之一,一直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坚定支持者,也是RCEP磋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8年来,各成员国举行了4次领导人会议、23次部长级会议、31轮正式谈判,积极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共同推动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从构想变为现实。特别是今年以来,RCEP各成员方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完成协定1.4万多页法律文本审核工作,最终在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协定,这一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

中国始终坚定支持东盟,在RCEP谈判中发挥核心作用。谈判面临艰难曲折和关键时刻,中方积极协调各方立场,提出中国主张、中国方案,促进各方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中方秉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充分展示诚意,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以服务贸易方面谈判为例,我对120多个服务部门作出了开放承诺,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增加了22个部门。泰国商务部贸易谈判局局长阿若曼女士曾由衷地感慨,“完成RCEP谈判需要每一个国家的支持,而中国的支持特别重要”。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日本的加入,中日和日韩之间的自贸自动实现,这也是RCEP协定的亮点之一。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始终是RCEP的坚定支持者,这一立场即便在贸易战最激烈、反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情况下也从未动摇。

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据悉,此次签订的RCEP协定不仅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而且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以及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可以说,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RCEP也是现代化的协定,它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支持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采用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促进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作出投资准入承诺,大大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协定还纳入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章节,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要。“高质量”也是RCEP一个显著特征: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产品数整体将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将发挥区域内经贸规则“整合器”的作用。

RCEP签署和实施后的红利值得期待,各签约国政府都重申了该协定签署后的重要意义,认为可进一步加强本区域的经济一体化,能让本区域走在全球经济复苏的前端,成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代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联合国贸发会议11月15日发布报告指出, RCEP在全球经济和政治面临巨大不确定性之际,该协定的签署将有助于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恢复和增长,特别是在全球贸易紧张之际,有助于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联系,并为进一步扩大区域合作提供了一个框架。中国要抢抓RCEP签署后的难得机遇,积依托区域大市场、设施大联通、要素大流动,促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互利共赢合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区域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为中国经济发展开辟新空间,为地区乃至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增添新动力。

上海研究院 兼职研究员 陈新光

全球化智库(CCG) 特邀研究员

2020年11月26日

全球化智库(CCG)特邀研究员、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