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4日电(作者 汪毅夫) 福州历史文化名人陈景亮(1810—1884),有“北闱南元”之誉。在我看来,他的功名宜有说焉。曾听得人说,陈景亮是清代道光二十年的解元(即乡榜举人第一名);也曾听得人说,陈景亮是当年“北闱第一名”。然而,查清道光二十年庚子恩科(1840)《福建乡试题名录》,该榜解元是池剑波而非陈景亮,名录里也看不到陈景亮(却见福州另一历史文化名人郭柏苍)。陈景亮当年显然不是从福建乡试胜出为举人的。查清道光二十年庚子恩科(1840)《顺天府乡试题名录》,陈景亮名列该榜第二名,该榜解元是天津刘曰萼,陈景亮名列其后。陈景亮虽非该榜解元(即当年“北闱第一名”),却是当年的“北闱南元”。
现在谈论“北闱”和“南元”的话题。“北闱”指顺天府乡试。多年前,我曾撰《长话短说道北闱》介绍说:“清沿明制,在京师设顺天府,置顺天府尹”(引自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清代卷,第1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顺天府级别上高于府、也高于道。其行政长官顺天府尹(由大学士或部院大臣“领其事”者称兼尹)的官秩为正三品,比知府(从四品)高3级,比守巡各道(正四品)高2级。顺天府尹的官秩低于各省总督(正二品)、各省巡抚(从二品),但可以直接向上奏事,不必经由督、抚转奏。据说,清代三品官用铜印,唯顺天府尹用银印。主持顺天府乡试是顺天府尹的“职掌”。乡试属于省级科举考试,各省乡试在本省考选举人,唯顺天府乡试是面向全国的。据清人徐珂《清稗类钞》(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1月版),顺天府从“本朝之有乡试”始,就是全国15个乡试单位之一,其录取名额中有北国子监的“北皿字号48名”,后来位于南京的南国子监裁撤,江南乡试录取名额里的“南皿字号38名”也归于顺天府乡试。“皿字号”是国子监生的保障名额。“国子监肄业生徒,有贡有监”,谢青、汤德用《中国考试制度史》(合肥,黄山书社1995年2月版)描述道:“乡试的前一年,国子监就发布文告,要求愿赴顺天乡试的各省贡监生携带本籍公文、各旗贡监生携带本旗公文于乡试年二月到监报到”,经国子监考到、录科两种考试后,填写亲供,由国子监详列清册,于乡试前十日送顺天府,取得顺天府《官券》即准考证后即可参加顺天府乡试。南国子监裁撤后,“北皿字”和“南皿字”循例分别录取、排名,然后合并,以前十卷“进呈御览”后发表。清人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5月版)记;“顺天府试,例于九月朔呈进中式前十卷。辛卯,上以解元文甚不佳,移第三,以南元为第一。发卷出,奏事太监曹某奏:‘顺天榜向以顺天省人为第一’。上乃易还之。”据我所知,姚元之(1776—1852)生平经历亁、嘉、道、咸四朝,他所记“辛卯”当为清代道光辛卯(1831);他曾任道光甲午科(1834)顺天府乡试的主考之一。“顺天榜向以顺天省人为第一”,而不以南元为第一。这便是陈景亮作为“南元”名列清道光二十年庚子科(1840)《顺天府乡试题名录》第二名的原由,及其“北闱南元”之誉的来由。
附带言之,陈景亮官至云南布政使,其后人代有名人出(如子陈承裘进士等、孙陈宝琛进士等),为福州历史文化增色不少。又,台湾首位进士陈梦球也有“中北闱”即从顺天府乡试胜出为举人的经历。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