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友(又称幕宾、幕客和师爷)是官署里没有官职的佐助人员。幕友多由官署主官私人聘请。主官作为府主辟置幕府,聘用幕友,幕友则入幕佐助,对府主负责。
清代台湾幕友的活动始于清军进驻澎湖之时,盛于清廷在台湾设府置县、派官驻兵之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二十二日,施琅率清军进驻澎湖。其时,施琅有幕友多人,最得力者名周澎。乾隆《泉州府志》记:“周澎,字文涛,晋江人,博学,工古文、诗赋。靖海将军施琅延之幕中,刻不能离,翰墨皆出其手”。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在台湾设府置县、派官驻兵后,幕府之风渐盛。据《清实录》,道光十三年(1833年),“谕军机大臣,此次台匪滋事,嘉义县县丞方振声、台湾镇标千总马步衢、把总陈玉威并家属及幕友等同时遇难,激烈捐躯。览奏坠泪,可嘉可悯之至”。县丞、千总、把总分别是正八品文职官、正八品武职官和正九品武职官。七品以下低级官员也聘用幕友,可见其风之盛。据我闻见所及,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台湾鹿港巡检王坦有幕友魏子鸣。王坦属于从九品即最低品级的文职官,他聘用的魏子鸣则是真正的“绍兴师爷”(魏子鸣是浙江绍兴人,旧称绍兴府所辖八县籍的幕友为“绍兴师爷”)。
在清代,幕府制度几乎成为职官制度的延伸和组成部分。清雍正元年(1723年)有谕:“夫今之幕宾,即古之参谋、记室,凡节度、观察等,赴任之时,皆征辟幕僚。功绩卓著,即拜表荐引。彼爱惜功名,即不敢任意苟且。嗣后督、抚所延幕宾,须拣历练老成,深信不疑之人,将姓名具题。如效力有年,果称厥职,咨部议叙,授之职位,以示砥励”。光绪三年(1877年)福建巡抚丁日昌以“此次渡台,幕府需才”奏调翰林院庶吉士钟德祥;光绪十二年(1886年),台湾巡抚刘铭传“请调直隶州知州何嗣焜办理文案”;光绪二十年(1894年),署台湾巡抚唐景崧奏调刑部主事俞明震襄理全台营务,均属于督、抚“具题”幕友的事例。至于“效力有年,果称厥职”的幕友得到“职位”的事例,则有“台湾邵中丞、林钦使聘充文案”的郭咸熙,“以异常劳绩得保知县”。
(2018年8月1日记于北京)(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汪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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