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中评新闻网发表《福建龙溪县汪知事》后,许多朋友(包括台湾朋友)纷纷来短信垂问:为什么民国初年的县知事“走马灯似的换人”?我也知之不多。想了想,“走马灯似的换人”是民国初年政治动荡的表现,我若回过头来又说“民国初年政治动荡”是其原因,朋友们应该饶不了我,细思极恐。当了知事又走人者,除了人看不爽和看人不爽,应该还会有种种具体原因。
先说台湾进士许南英罢。其哲嗣许地山记其出任和辞任的情形曰:“先生自台南回来后,境遇越苦,恰巧同年旧友张元奇先生为福建民政长,招先生到福州。张先生意思要任他西路观察使(汪按,是职后改称汀漳龙道尹),他辞不胜任,请任为龙溪县知事”,“他对民国前途很有希望,但不以武力革命为然。这次正式为民国官吏,本想长做下去,无奈官范民风越来越坏,豪绅劣民动籍共和名义,牵制地方行政。就任不久,因为禁止私斗和勒拔烟苗事情,为当地劣绅所忌,捏词上控先生侵吞公款。先生因请卸职查办。省府查不确,诸豪劣畏罪,来求先生免予追究。先生于谈笑中表示他的大度。从此以后,先生便决计不再从政了”。
再说台湾举人黄宗鼎(彦威)罢。黄宗鼎于1914年出任福建建宁县知事,但当年就有钱江接任了他的职务。黄宗鼎任职辞职情形,吾尚未得知其详。但知道,他任职的建宁县在民国初年的繁、中、简县分类中属于中流的县,县知事每月薪俸120元。而其时米价,中等的“邵武溪尖”零售价为每担12元,他的薪俸可以购米10担,却不足于维持其家人中等的生活水平。这有可能是他、也可能是其他县知事辞职走人的原因。
(2018年10月15日记)(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汪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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