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姓的,因此当今日本人的姓与古代日本人的姓有很大的不同。
由“氏”和“姓”组合而成的氏姓制度,是古代日本独具特色的政治制度,对日本社会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在了解古代日本人的“姓”之前,首先必须知晓什么是“氏”。
古代日本的“氏”与原始社会的氏族不同,它既是一种政治制度,又是一种社会组织。“氏”不论大小均由家庭组成,少则数十户或几户,多则数百户。户数较少的氏往往称为“小氏”,户数较多的氏则被称为“大氏”,如《日本书纪》天智天皇三年(664)二月丁亥条就有“大氏之氏上赐大刀,小氏之氏上赐小刀”的记载。上文的“氏上”,指的是“氏”的首领,主要负责管理血缘亲属“氏人”和无血缘关系的成员“部民”“部曲”“奴婢”等。“氏上”在氏族内部主持祭祀,裁断诉讼,管理生产、生活,并负责与外部交涉,率领“氏人”仕奉朝廷等。
天武天皇于天武天皇十年(681)九月下诏:“凡诸氏有氏上未定者,各定氏上而申送于理官”;次年十二月再次下诏:“诸氏人等,各定可氏上者而申送。亦其眷族多在者,则分各姓氏上并申送于官司,然后斟酌其状而处分之。因承官判,唯因少故而非己族者辄莫附。”由此可以看出大和朝廷对选定氏上的重视程度。
一个“氏”往往是一个官职世袭的贵族世家。他们根据该氏族在朝廷中所担任的官职、社会地位或该氏族所居住、管辖的地方而命名。例如,“忌部氏”是源自掌管祭祀的氏族;“大伴氏”和“物部氏”是源于掌管军事的氏族;“近江氏”是指统治近江地方的氏族;“出云氏”主要指居住于出云国的氏族。事实上,大和朝廷中有着最高权力的大王家,正是当时最强大的氏族。
古代日本的“姓”最早是弥生时代表示豪族身份的称号。如对马彦的“彦”最初表示统治对马岛豪族的称号;不弥玉的“玉”最初表示统治不弥国的豪族的称号。这些称号不是由中央朝廷制定,而是由他们自己决定,象征着当时的地域小国。随着大和国势力的发展,大王为了建立有效的统治秩序,逐渐掌握了赐予或剥夺性的权力。在吸收新罗按血缘关系,固定人的身份、官阶的骨品质的基础上,大王开始按照与自己的亲疏关系、血缘的远近,以及其势力与功劳的大小,对隶属于朝廷的许多氏族以及各地的旧贵族分别赐予“姓”,形成了以“姓”为标志划分等级的制度。“姓”实际上成为表示“氏上”地位和职务的称号,类似于世袭的爵位。
大化改新以前,大和朝廷制定和赐予豪族的姓主要有“臣”“连”“君”“造”“直”“首”“史”“村主”等。这些姓排序严格,等级分明,大致可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臣”“连”“君”。多赐给朝廷中有势力的大豪族(如葛城臣、平群臣、苏我臣、大伴连、物部连、中臣连等)和地方上历史悠久的大豪族(吉备臣、出云臣、筑紫君、毛野君等),是最有势力的“姓”。其中臣姓和连姓豪族集团又产生“大臣”和“大连”。“大臣”“大连”辅佐大王,总揽国政,是豪族中最高的称号和官职。第二等是“造”“直”。多赐给地方小豪族和部民的统帅者。如水取造、酒部造、倭直、伊势直、河内直等。造姓、直姓地方豪族比臣姓、君姓地方豪族对大王政权的从属性更强。第三等是“首”。多赐予国造以下地方官和屯仓管理人,如宿见屯仓首等。第四等是“史”“村主”“吉土”“日佐”等。皆为大陆移民氏族的姓,有些大陆移民也被赐予“造”“直”“首”等姓,如秦造、东汉直等。
由于大化改新和“壬申之乱”的冲击,各氏族的实力和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根据各氏族的实际情况,重新确认相互之间的地位,天武天皇即位后对全国的氏姓做了重新地改订。天武天皇十三年(684)十月,天武天皇颁布诏书,规定:“更改诸氏之族姓,作八色之姓,以混天下万姓。一曰,真人。二曰,朝臣。三曰,宿祢。四曰,忌寸。五曰,道师。六曰,臣。七月,连。八月,稻置。”当日,天武天皇授予守山公、路公、高桥公、三国公、当麻公、茨城公、丹比公、猪名公、阪田公、羽田公、息长公、酒人公、山道公十三氏真人姓;十一月,授予大三轮君、瞎猫野君、阿倍臣、巨势臣、物部连、中臣连等君、臣、连等三姓五十二氏朝臣姓;十二月授予大伴连、佐伯连、诸会臣等原臣、连两姓五十氏宿弥姓;天武十四年(685)六月,授予大倭连、葛城连、汉连等连姓十一氏忌寸姓。
“八色姓”中真人、朝臣、宿祢、忌寸与道师五姓作为古代日本姓的称号是首次出现。臣、连是过去已经使用的姓的称号,稻置则是将古代地名作为百姓的称号。事实上,作为百姓的称号,不仅只有八色姓这八种,在律令时代的诸多史料中,也使用“直”“造”等许多姓。“八姓制度只不过是在众多的姓中,作为当时特殊限定的身份秩序,用以应付氏族的一种方法。”其中真人、朝臣、宿弥被赋予上位姓的位置,忌寸、道师、臣、连、稻置则被赋予下位姓的位置。
“八色姓”虽然沿用了此前“臣”“连”等姓的称呼,但其意义有所不同。即“八色姓”并不是将原先位于最上位的臣、连等姓降到最下位,而是将真人置于最上位的同时,将原先位于上位的臣、连、君等改赐为仅次于真人的朝臣姓或宿弥姓。根据太田亮的研究可知,真人姓主要授予旧公姓与天皇有着血缘关系的氏族,朝臣姓主要授予旧臣姓氏族,宿祢姓主要授予旧连姓氏族,忌寸姓主要授予旧直姓的国造诸氏以及大陆移民氏族。在授予真人姓的公姓十三氏中,息长公、羽田公和山道公是“应神天皇”的后裔,酒人公、阪田公和三国公是“继体天皇”的后裔,猪名公与丹比公是“宣化天皇”的后裔,守山公与路公是“敏达天皇”的后裔,当麻公是“用明天皇”的后裔,高桥公与茨城公的出身不详。从天武天皇以后的赐姓实例来看,基本都遵照了上述原则,即真人姓一直是赐予天皇的远亲,没有赐予皇亲血缘以外的人。
总之,通过“八色姓”,皇亲血统的氏族列为八姓之首,从而从制度上把皇别氏族和其他氏族加以严格区别,最大限度地加强天皇和皇亲的权力。
如果将《古事记》和《日本书纪》对照,我们可以发现《古事记》的内容比《日本书纪》少很多,但关于氏族祖先的记事却比《日本书纪》多很多。《日本书纪》里有117氏,而《古事记》里有210氏,差了近两倍。要解释这个差异,必须和“八色姓”联系起来考虑。为了公平、合理地给各个氏族授予八色姓,确定他们的等级地位,就必须彻底地调查各个氏族与皇亲的关系及其对皇亲的贡献。由于朝廷调查之后发现说谎者甚多,于是天武天皇于天武天皇十年(681)决定将《帝纪》《旧辞》“削伪定实”。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便是《古事记》。
天武天皇在制定“八色姓”后的第二年(685),对位阶制也作了改革,按照明、净、正、直、勤、务、追、进八色改冠位二十六阶为冠位六十阶。与姓属于氏族可以世袭不同,冠位属于个人不能世袭。从表面上看,“八色姓”制与位阶制似乎是两个相互对立的制度,但事实上二者并不矛盾。在大化改新前,氏姓制度既是一种政治制度,又是一种社会组织。“大化改新后的氏姓改革实际上是要否定氏姓制的政治功能,肯定氏姓制的社会功能。”进一步说,“八色姓的制定并非要恢复旧时代的氏姓制度,而是要使旧时的氏姓制度为新确立起来的身份秩序服务,具体说就是要提高皇族近亲的社会地位,明确高级官僚和低级官僚的门第差别,以及中央贵族与地方豪族之间的地位差别”。
可以说,大化改新后的氏姓制与位阶制是相辅相成的,即“八色姓”制的确立提高了皇族近亲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扩大了天皇制国家的统治基础,为以天皇诸皇子为中心的皇亲势力取代过去旧豪族势力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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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古代日本皇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一书第一章第一节第二部分补充、修改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