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头有一张1990年台湾印发的传单(见图)。
传单之B面有文字说明,谓:“地方自治是民主宪政的基础,而选举权、罢免权之行使,则是实施地方自治的必要步骤。中华民国复兴基地台湾地区于民国39年(1950年)开始实行地方自治,县、市长,乡、镇长,村、里长,省、县、市议员,乡、镇市民代表,都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对于不称职的地方首长或民意代表,则由选民依法定程序进行罢免。40年来各项选举都力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不断的检讨、改进中,日臻完善。复兴基地台湾成功的地方自治,已为民主政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传单里的传言并非历史的真实。我们知道,1946年8月,蒋介石已有意假做民主、做假民主。他说:“我们在抗战以前,对于奸匪(按,指中国共产党)是基于国法的立场,本着政府的责任,明令讨伐的”,“我们现在对付奸党(按,指中国共产党)就必须用他自己的方法打击他自己。他既然不敢公然叛变,而用‘不宣而战’的方式来攻击我们,那我们就要用‘不宣而战’的方式来回击他。因为用这样的方式,可以使得许多不明了中国国情的友邦人士,祛除一种不必要的疑虑,不至于以为我们剿匪是要继续一党专政,而不肯容纳其他的党派,实行民主政治”。他算计的“不肯容纳”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政治”,当然是假民主!然而,他“不宣而战”引发的内战,其情势却发生了逆转。1950年,他只能在台湾一手继续严密捕杀中国共产党人,另一手则开始假做民主、做假民主。从1950年到1975年,在台湾各项选举中当选的党外人士和党外人数,完全在蒋介石可控的范围里。其控制的方法之一便是“做票”:在选举活动里做假。历史是无情的,蒋介石假做民主、做假民主让台湾党外人士有了乘隙活动的空间,而蒋介石在台湾不给党外参政机会的结果是:造成了一个伺机发动的党外运动。1975年,蒋介石在台湾病逝。台湾的党外运动终于有了乘隙而起的时间。台湾的党外运动是从1975年、从选举运动开始的;台湾照搬照演西方民主政治也是从1975年、从选举运动开始的。1975年,台湾宜兰的党外人士郭雨新参选“立法委员”,结果却以不可思议的“废票”问题而落败。事后,郭雨新的法律顾问姚嘉文、林义雄将竞选、诉讼过程的文书编次成书(以《虎落平阳?——选战、官司、郭雨新》为名),多次再版成为畅销书。书前有姚嘉文写的《第三种力量》,介绍西方民主政治:作为“第一力量”的执政党、作为“第二力量”的在野党和作为“第三力量”的法律,以及政党轮替,“第一力量与第二力量经常冲突,也经常轮换”云云。从1975年到1990年再到今天,40余年过去了。从台湾传来的“民主”消息,是相当负面的:有人居然喊话“永续执政”,自命“东厂”,欲置在野的国民党于死地;犯罪获刑的民进党党魁陈水扁居然可以叫板法律、保外从政。这完全是负面模仿的民主。从假民主到负民主,真不知台湾当道诸公究竟有何颜面拿“民主”说事、有何本钱打“民主”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