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中国评论新闻网写了《帅哥大挑的故事》,有朋友读了说:举人大挑是严肃的制度史话题,却也可以写得有趣,再写点让读者“涨姿势”(长知识)、找乐子的谈资吧。
我补充谈三个问题。
1.台湾举人经大挑出任知县或教职者,除了黄宗鼎还有其他事例吗?我知之不多,却记得台湾宜兰举人李望洋也是在大挑中列为一等以知县用。李望洋,字静斋,祖籍福建南靖县,噶玛兰厅(今宜兰)人。清咸丰九年己未科(1859年)举人,清同治十年辛未(1871年)大挑一等以知县用。此后到了甘肃,从知县当到了知州。我还记得台湾嘉义县举人黄登瀛是“大挑教职”即大挑列为二等,以教职用。黄登瀛,字秀夫,号松盦。清同治元年壬戌(1862年)并补行辛酉(1861年)科举人。
2.举人大挑以知县或教职用,其后还可以参加会试吗?大挑任教职者可以。台湾嘉义县举人黄登瀛“大挑教职”即大挑列为二等以教职用,其后,又于清光绪三年丁丑(1877年)科中为进士。
3.举人大挑制度实行有年,人们开始好奇并总结出大挑对“仪表”的八字诀标准,曰:田(身体壮实)、同(四方脸)、贯(身体匀称)、日(身材修长)、气(歪头偏脑)、甲(头重脚轻)、由(头小身肥)、申(头小腹大腿细)。前四项为合格,后四项为不合格。大挑任知县者则不可参加会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