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乡试每三年凡一举,逢子、卯、午、酉之年为正科,遇皇家庆典则加科为恩科。各省同时举办乡试(又称省试,俗称考举人)之年,称天下大比之年。
乡试由各乡试单位举办。清人徐珂《清稗类钞》记,“本朝之有乡试,始于顺治乙酉”,并记当时确定的乡试单位有顺天、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福建、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凡15个。其后江南分为江苏、安徽,湖广析为湖北、湖南,陕西析出甘肃,成为清代的“内地18省”。由于台湾建省后未单独举办其省试,台湾建省后也如建省前一样,台湾秀才要考举人,必须到福建省城福州参加福建乡试。本来,各省考生出省考试是举人考进士,目的地是京城;台湾的出省考生里却有秀才考举人,目的地是福州。于是,有俗谚“福州城,假京(惊)”流行,谓福州城是假京城,喻人故做惊恐状也。
清代初年确定的福建举人录取名额为105名,参加考试的人数却是数十倍于此,规模是数千人;其中,台湾的参考人数则是台湾举人保障名额的百余倍,规模是数百人。1893年正月初六日,台湾道刘璈向闽浙总督何璟呈文,提及“查台属文风日起,每届应乡试者约800余名”。于今思之,每隔一、二年就有一个大比之年,或者连着有两个大比之年;每到大比之年,就有近千名台湾秀才渡海来“斗闹热”,就有成千上万的福建包括台湾考生参与考试,其场景何其闹热!
附带言之,在闽南方言里,“斗闹热”是凑热闹、参与热闹的意思。台湾作家赖和有小说名《斗闹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