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有这样一些现象,孩子所有的事情都是父母安排好的由父母帮助解决的,父母惯性的想要驾驭孩子的一生,觉得这是为孩子好。于是,父母赢了孩子,孩子却失去了未来。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他们从小经历的太少,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太少,因此失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面对问题的勇气,所以在面对很多问题时,他们总是退缩缺乏信心,不知如何面对,给孩子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所以,家长只有给足孩子成长的权利,让孩子经历童年应该有的生活历练,才能让孩子既能获得今天的成长,更能赢得未来的发展!
孩子是人,他们享有生存的权利。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指孩子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作家冯骥才说:“风儿可以吹飞一张大纸,却无法吹跑一只弱小的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是不顺从。”孩子是活生生的、有灵性的生命体,不是一个可以任人摆布的物品,想要就要想扔掉就扔掉,想毁掉就毁掉。
孩子只要来到世上,就获得了生存的权利,无论是怎样的家庭状况,父母面临怎样的不利因素,无论孩子是丑是俊、是伤病是残疾,父母都没有权利扼杀、抛弃、漠视这个生命,家庭有责任为孩子的健康生存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尊重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否则就是违法犯罪,更是对生命生存权利的践踏。
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父母就有了沉甸甸的一份责任,努力创造孩子生存的必要条件、良好环境。养育孩子应该成为父母打拼工作,挣钱养家的精神动力;创造孩子更好的生存条件,应该成为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法律赋予的时代使命。
孩子是发展中的人,他们享有发展的权利。
发展权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发展的条件。孩子从出生到18岁只有6570天,每一天对孩子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这些天不仅仅是成人生活的预备,更应享受大自然赋予他童年难忘的生活,只有经过这样的阶段,人的身心的健康发展才能成为可能。
如今教育的一个误区是,孩子的现在只是为了他的将来,拼命让孩子上个好的幼儿园是为了上个重点小学,上个好小学是为了上个好中学……。而对于孩子当下的、自身个性的成熟和作为孩子的各种需要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为了未来而牺牲现在,结果是制造了他们的发展障碍而偏离了正常轨道。
在培育孩子上,不仅要立足长远为孩子未来的幸福人生奠基,更要为当下的幸福生活去创建。要丰富孩子的生活,要发展孩子的爱好,要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孩子是喜欢大自然的、孩子是喜欢游戏的、孩子是喜欢活动的、孩子是喜欢交际的、孩子是喜欢艺体的、孩子是喜欢探索的......,一定要适度满足孩子成长发展的各种需要,在孩子的多元发展、多样生活中,才能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愉快成长!
孩子是弱小的、不成熟的人,他们享有受保护的权利。
受保护权是指儿童享有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旨在减少儿童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孩子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是国家公民了,除法律规定只能由成年公民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外,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都享有。同时儿童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还享有不同于成年公民的、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比如儿童享有成年人监护的权利,有不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权利,当未成年的孩子违法犯罪之后享有从轻处理的权利等等。对儿童给予特殊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曾经有一个小孩子,从小就非常自卑,因为他天生就是患疾病导致了脚瘸了。所以,他的整个童年都是在一个人的沉默中度过的。有一天,孩子的父亲教给大家一个任务,每个孩子都种下一棵树,1个月后,树种得最好的那个孩子可以得到父亲的礼物。他也很想得到礼物,但是当他看到兄弟姐妹们欢蹦乱跳地给小树浇水的时候,他低头看到自己的瘸脚,失落地哭了,他甚至在心里许下了一个灰色的愿望:希望自己的树早点枯萎。他艰难地浇了一次水后就任他的小树自生自灭了。
一个月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种的那棵小树并没有死,反而长出了新芽绿叶。于是他得到了礼物,他第一次爽朗的笑了,并且被父亲称赞是最好的植物学家。自此以后,男孩变得自信与阳光起来,他相信自己可以再创造奇迹。有一天晚上,男孩想去看看月光下小树是怎样生长的,于是他偷偷跑去了树林,但他远远地看到一个身影,在给他的小树浇水,施肥,而那个身影就是他的父亲。几十年后,这个小男孩成为了美国的总统,他叫罗斯福。
人生中会经历很多事,有的让人哭,有的让人笑,有的甚至只是让人沉默,但生活中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一切都可能是父母在背后为你撑起了一片爱的天空,才让孩子这棵小树得以快速成长。
孩子是未成年人,要给他犯错的权利。
如果孩子一旦犯了错就遭受批评、打骂,那么他以后就会丧失探索的欲望,成为一个看大人脸色的“乖小孩”。应该放手让他们从试错中去获得经验教训。当孩子发生过失或者犯了错误时,父母不应给予过多的批评,而应该和孩子产生共情,让孩子从行为过失或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中,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孩子是未成年人,应该给他“试错权”,鼓励他多探索、敢实践,在科学的引导中,在开放的教育中,鼓励孩子敢探究、敢冒险的精神,经风雨、见世面,才能在未来的世界中主动有为、创新创造!
孩子的任何一种能力,都是在亲自体验中获得、在经历中成长,在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中,提倡孩子要自己动手、自己动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动脑思考要解决的问题。孩子解决每一件小事的多次挫折与最后的成功,都将成为孩子宝贵的财富。从小就能够体会,并经历面对问题、化解问题,将来他才会正视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我们才能够在将来的社会看到更多有勇气、敢挑战、有能力的优秀人才。
孩子是独立的人,他们享有参与的权利。
参与权是指儿童有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旨在使儿童了解自身的处境,并发展其表达和处事能力。孩子有自己的思想、需求和自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即便刚出生的婴儿也一样。到了一定年龄,孩子对于自己的事有了主张,就有发表意见、作出决定的权利。在孩子的成长中,父母先从让孩子参与家庭建设,家庭管理以及家务劳动等事情开始,让孩子深度参与充分体验。实际上,成年人为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孩子成长提供支持、创造条件,而不能代替孩子的成长,也不应当把成人社会不适宜孩子的东西强加给他们。
父母的作用是引领,无论有多么正确的观念、掌握了多么科学的方法,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如果不能够作用于自己的孩子,不能被孩子所接受,全都无济于事。孩子是人,一个大写的“人”。把孩子当作权利的主体,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是家庭教育的根本。
很多父母把自己一生的憧憬和希望强加在孩子身上,希望孩子能够弥补他们人生的遗憾,替他们去完成未进的事业。于是,教育子女更多的是在满足父母自己, 而不是孩子们的需要。最好的教育就是让孩子成为他自己。父母能为孩子的热爱高歌鼓掌,能给足孩子自主发展的权利,这是对孩子来说极大的鼓励。童年被重视的孩子,能充分自主发展的孩子,将拥有强大的自信和底气,他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内心丰盈、生活充实、生命厚重、人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