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年鉴》(1933年版)列清代侯官翰林林炳章为全国“教育先进”,并有《林炳章传略》记其事迹。其文曰:
先生讳炳章,字惠亭,林文忠公之曾孙。前清时以翰林院官四品京堂。光绪三十二年,应大府之聘,为福建高等学堂监督。先生莅堂之始,为扩充校所,培育人才计,首先咨请当局以贡院改建高等学堂,继又咨送第一期毕业生翁燕孔等二十人赴日本留学,同时以学额增多需款稍巨,两次移请提学使增加经费月七百金,而大礼堂、事务室、教员室、应接室、图书室、博物室、标本室、实验室均告成焉。三十三年以预科毕业在即,规设正科,派庶务长钟麒祥赴京及日本考查建筑图式、审核学科、聘订教员,成普通教室十所。三十四年筹設正科,月增经常费五百金,是时堂中规模稍为完具,而先生旋入都辞职。改革后归里,李督军厚基、许巡按使世英,均耳其名延其出为桑梓服务。历任禁烟、财政、市政各职。今民众教育馆所在地之西湖公园,即先生所手创者也,卒于民国十二年某月日,年四十九。
林炳章画像,图源:闽都文化研究会
林炳章是福建侯官人,同其曾祖父林则徐一样,林炳章也是在学界位高誉隆的进士、翰林:清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恩科二甲第90名进士,翰林。
1906年,林炳章应聘担任福建高等学堂监督。《中国教育年鉴》(1933年版)记载说:“公立中学,福建首先开办者为省立福州中学(清光绪二十七年由省会官绅发起,就凤池书院旧址改建,初名全闽大学堂, 翌年招考当时举贡生童入堂肄业,旋改办高等学堂,后更名为中学”。据王豫生主编《福建教育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所记福建高等学堂历任监督的任职时间,林炳章在该校监督任上的时间应该是1906—1908年。期间,林炳章于1906年同郑锡光一起创办“公立游学预备学堂”(后改名“福建官立中等商业学堂”);1908年,林炳章等在工艺传习所内附设农事试验场,“招收学生一班60名”,是为“福建官立农业中等学堂”的前身。林炳章在福建高等学堂监督任上,积极开办校舍扩建、经费筹措等事宜,并热心支持教职员和学生出国留学。1906年福建学务公所派40余人赴日学习,林炳章派福建高等学堂教职员陈祖烈等人与焉;1907年“以预科毕业在即,规设正科”,林炳章派福建高等学堂庶务长钟麟(龄)祥再次赴日,考察教育、选聘教员等;同年,福建督署先后选派学生29人赴日学习师范、工农商业,其中有翁燕孔、王修等福建高等学堂学生20人。此外,林炳章担任“禁烟”一职,时在1906年。陈遵统《福建编年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记:“福建热心救国的神、学、商各界,于本年(光绪二十二年,1906)夏间,由陈宝琛、林绍年、邵积诚、刘学恂、罗金城、林炳章、张赞廷、李馥南、陈懋鼎、林志恒等十人为发起人,倡率各界,计共五十二单位,联合成立福建去毒总社,于五月一日,在福州城内澳门桥下林文忠(林则徐)祠内开会,公举林炳章为总社社长,林氏当即就职致辞,略谓:"禁烟一事,关系国之贫富,民之强弱,至深至钜。先曾祖文忠公(按:炳章为则徐曾孙),力主禁绝,为佥壬所厄,赍志九原,国仇家恨,刻不去心,炳章誓将从诸先生之后,完成吾国禁烟一举”。
民国初年,林炳章先后担任福建盐运使、财政厅长、闽海关监督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