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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海疆学校档案举隅
汪毅夫
2026年03月12日

海疆学校是国立学校,全称“国立海疆学校”。该校当年的建校办学档案,除了当年学校驻地之福建省及仙游县、南安县、晋江县档案部门的收藏,当年学校的上级机关应该也有所收藏。

举例言之。

我近看到有关海疆学校校址的两种档案。

图源:本文作者提供

一是1944年11月25日“国民政府”办理福建省临参会(汪按,即临时参议会)颜子俊1944年8月呈文的档案。“国民政府”的办理意见是:“交行政院”。颜子俊的呈文曰:“为开设海疆学校准备接管台湾校址勘择仙游殊有违设校本旨恳饬改设闽南适中地点藉收实效事。窃维抗战胜利在望,台湾失地收复可期, 台湾人口属于闽南漳、泉、永各县苗裔者十居七八。该地久经敌寇奴化之余,原有汉文早受废止,新行国语绝未习用,接管之初,非闽南方言着手不足收推行政教之效。我方当局有见及此,曾经拟具开设海疆学校方案,招训专才以备接管后推行政教之需。计深而虑远。惟因设校地址,勘定在仙游县境,而仙游方言与闽南漳、泉、永各县不同,以之招收仙游本地学生,将来派赴实地,语言不通,推行难免窒碍。似此所学非所用,有违设校本旨。倘以校址之勘设,虽不限于专收仙游本地学生,而仙游县境偏于闽南一隅,闽南漳、泉、永各县之学生,远途向学,诸感不便,故赴考就学者自必寥寥无人。故对校址之勘择仙游,闽南各县有识之士咸有非议。子俊闻见所及,难安缄默。佥议设校地址,应予改择闽南适中地点,广收闽南海疆人才,藉收接管台湾之实效。为此缕陈,恳请钧核察纳详情赐迅转饬该校当局改设校址实感德便。谨呈 国民政府主席蒋。”

另一是1946年12月11日“行政院”办理“福建省政府代电呈为普(晋)江县政府请将府后山公有土地拨充国立海疆学校建筑校舍之用呈报备案”的档案。“行政院”的“拟办”意见为“拟准予备案”,“行政院院长宋子文”给“国民政府”的呈文为:“据福建省政府本年致申支府财乙字12653号代电呈转普(晋)江县政府请将后山公有土地拨充国立海疆学校为建筑校舍之用祈鉴核一案到院。核与公有土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尚属相符,除指令准予无偿拨用外,理合抄同原呈备文呈请钧府鉴核备案。谨呈 国民政府(附抄呈福建省政府原呈一件)”。

从上记档案可知,海疆学校从仙游、南安到晋江三易其址,是因为校址问题有争议;又可知,海疆学校因是国立学校,其校址问题乃上报及于“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行政院”宋子文也。

本文作者汪毅夫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
【责任编辑:王文倩】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